****政府采购有关管理规定,****拟公开选择第三方承办机构,承办**智慧口岸咨询工作,现进行第三次公开**智慧口岸咨询项目采购意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智慧口岸咨询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调研了解**智慧口岸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以及与国家、省关于智慧口岸建设要求和标准的差距情况,深入分析口岸各领域、各行业对智慧口岸的建设需求,研究提出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智慧口岸建设思路、发展目标、具体任务和实施路径等内容。
(二)服务要求。
1.制定实施方案。供应商应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时间节点、责任人等内容,并按照实施方案指派专业团队认真组织落实。
2.开展调研分析。供应商应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接海关、边检、海事等口岸单位,以及**、船公司、货代公司、外贸企业等经营主体,调研口岸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口岸数字化作业、口岸数字化监管、口岸互联互通**等发展现状情况,认真分析当前我市智慧口岸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及与国家、省关于智慧口岸建设要求和标准的差距情况,深入了解口岸各领域、各行业对智慧口岸的建设需求,研究提出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智慧口岸建设思路、发展目标、具体任务和实施路径等内容。
3.编制咨询报告。供应商应精心编写项目咨询报告,报告应精准阐述**智慧口岸建设现状、问题、差距、需求等情况,并提出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智慧口岸建设思路、发展目标、具体任务和实施路径等内容。
4.报告编制要求。****海关总署等九部门《关于智慧口岸建设的指导意见》(署岸发〔2024〕89号)、《****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智慧口岸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口岸组〔2023〕2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智慧口岸试点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秘函〔2023〕65号)、《****政府关于印发**省口岸建设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皖政秘〔2022〕211号)、海关总署《智慧口岸标准体系(征求意见稿)》和《智慧口岸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要求。
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背景分析,包括项目实施背景、依据、原则、要求等内容;二是现状分析,包括口岸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口岸数字化作业、口岸数字化监管、口岸互联互通**等情况,存在问题和不足,与国家、省关于智慧口岸建设要求和标准的差距情况,省外智慧口岸建设先进经验和做法;三是需求分析,包括口岸、海关、边检、海事等口岸单位以及**、船公司、货代公司、外贸企业等经营主体在内的口岸各领域、各行业对智慧口岸的业务、功能、数据、安全等方面需求情况;四是**智慧口岸发展思路分析,包括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具体任务、实施路径、保障措施、投资概算、预期效益、风险评估等内容。
三、最高控制价
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遵守职业道德,对执业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事项予以保密;
6.供应商具有近三****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和运行维护服务业绩;
7.供应商应保证派出的本项目人员至少3人,且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和运行维护服务经验;
8.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五、报价须知
(一)报价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下午17:00
(二)报价文件构成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核对一致”字样);
2.供应商资格第6条、第7条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报价函(见附件)。
(三)供应商应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报价函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并同步将报价文件纸质版以密封形式寄达****,寄出时间(以邮戳为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未在上述时间要求内发送邮件和寄出报价文件的,我局有权拒收。
(四)在符合采购需求、资质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将以有效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该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当出现2个以上最低价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市东部**综合写字楼B区5009室(****口岸办)。报价函送达即表示认可前述各项要求,且不可撤回。报价函将作为成交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本项目需求的调研、考察等工作发生的交通、住宿、伙食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报价前,若有需求调研,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七)项目验收如需组织评估审查,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其他事项
****将****小组,对提交报价文件供应商材料进行评审(供应商无需参加评审会),在评审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采购公告规定的所有报价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情形的,本次采购程序终止,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人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内(https://swj.****.cn/)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项目联系人:张智,联系电话:0556-****729
监督电话:0556-****590(****机关纪委)
附件:报价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