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决定书(防审批安全质量〔2024〕320号)
****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4-10-18 09:50
****:
你药店于2024年10月11****机关提交药品经营换证的申请,我局于2024年10月11日予以受理。经审查,你药店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2024年10月14日本机关依法组织现场审查,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结果评定为限期整改后复查检查。2024年10月17日,你药店提交复查申请,2024年10月17****机关组织现场复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药品许可证号:桂DB****002。
企业名称:****。
地址:防******畔明珠2幢20室。
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含冷藏药品);血液制品(含冷藏药品);生物制品(除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含冷藏药品)。
认证范围:零售。
有效期至:2029年10月17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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