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厂净水工程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烈****泵站及配套主干管网工程)”的答疑澄清文件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水厂净水工程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烈****泵站及配套主干管网工程)(项目编号:****)”,进行如下答疑澄清: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12.4 条“工程进度款支付”中“工程进度款每月按完成额支付工程费用,即:(1)按一个月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量(以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审计的工程量为准)金额的 80%支付月进度款(每期工程款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竣工时付至施工所完成工程量(以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审计的工程量为准)金额的 85%”,修改如下:
工程进度款每月按完成额支付工程费用,即:(1)按一个月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量(以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审计的工程量为准)金额的 80%支付月进度款(每期工程应付款的15%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85%****银行账户),工程竣工时付至施工所完成工程量(以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审计的工程量为准)金额的 85%”。
本次澄清答疑仅对“工程进度款支付”进行了调整,未变更开标时间,需请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系统内重新获取招标文件、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否则将会造成无法解密情形。各潜在投标人如果认为本次澄清答疑可能影响投标文件制作请在2024年11月1日12:00前提出,提出方式:①在线提出异议的方式提交异议建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异议”功能提出异议,且电子交易系统支持(潜在)投标人使用电子印章提出异议。②通过邮箱和电话向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管部门提出,联系方式及邮箱如下。
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孟山北路30号
联系人:唐工
电话:0561-****787
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金色云天7#8层
联系人:邹永艳
电话:189****3931
邮箱:****@qq.com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市****管理局
地址:**市人民路199号招商大厦7楼
电话:056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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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0日
附件: [****001]****水厂净水工程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烈****泵站及配套主干管网工程).HBCF ****水厂净水工程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烈****泵站及配套主干管网工程)答疑澄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