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苍南县海塘安澜工程(南片海塘)——三茆等3条海塘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苍**海塘安澜工程(南片海塘)——三茆等 3 条海塘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3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苍**海塘安澜工程(南片海塘)— —三茆等 3 条海塘 | 市 ** 县(区)大渔湾及沿浦湾沿 海 | **** | 工程提标(提升)加固苍**沿海 3 条海塘, 海塘合计 2.614km,其中三茆海塘防潮(洪)标准为 50 年一遇,流岐岙海塘和 木林海塘防潮(洪)标准为 20 年一遇。拆除重建木林北侧 1 号闸、中部纳潮 2 号涵闸、南侧 3 号排涝闸,以及三茆水闸,合计 4 座。** 8 座旱闸,6 座位 于三茆海塘,2 座位于木林海塘。 | <2024年10月25日>****政府门户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苍**海塘安澜工程(南片海塘)— 三茆等 3 条海塘环评文件的公告》 | 详见环评报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9127 传真:0577-****9127
通讯地址:****中心四楼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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