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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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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商品类别 | 供货煤矿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出价上限 (元/吨) |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元/吨) |
A标段 | 炼焦用煤 | 南沟煤业 | ****大运华盛南沟煤业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10000 | 615 | 不限 | 1 | 不限 |
B标段 | 炼焦用煤 | 南沟煤业 | ****大运华盛南沟煤业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10000 | 615 | 不限 | 1 | 不限 |
C标段 | 炼焦用煤 | 南沟煤业 | ****大运华盛南沟煤业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10000 | 615 | 不限 | 1 | 不限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涨幅为1元/吨,基价不可以成交。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灰分 (Ad) (%) | 粘结指数 (GR﹒I) | Y值 (mm) | 固定碳 (%) |
A标段 | 1/3焦煤 | 原煤 | 4237 | 5 | 0.9 | 31.98 | 38.31 | 10 | 6 | 39.87 |
B标段 | 1/3焦煤 | 原煤 | 4237 | 5 | 0.9 | 31.98 | 38.31 | 10 | 6 | 39.87 |
C标段 | 1/3焦煤 | 原煤 | 4237 | 5 | 0.9 | 31.98 | 38.31 | 10 | 6 | 39.87 |
备注:参与报名竞价交易前请务必对煤质、拉运及道路通行情况进行充分了解或实测,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本产品煤质不稳定,竞价参与方实测,以实发为准。交易商参与报名竞价交易则默认已对煤质,拉运及道路通行情况进行了实测。
****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2024-10-30 14: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1.保证金交纳标准:5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 入金 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 出金 。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 ****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1.交易平台:中国**煤炭交易网(http://www.****.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3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3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A标段:2024-10-30 15:00
B标段:2024-10-30 15:05
C标段:2024-10-30 15:1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煤炭交易网进入 个人中心 查看 交易结果公告 。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煤炭交易网签订煤炭交易合同,如有需要再签订线下煤炭买卖合同。
1.提货地点:****大****公司。2.提货方式:公路自提。3.提货期限:以线上合同约定为准。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4-10-31至2024-11-11
B标段:2024-10-31至2024-11-11
C标段:2024-10-31至2024-11-11
(1)价格:现汇含税出场价 (2)付款方式:竞价成功用户在中国**煤炭交易网《交易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含)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照成交金额的115%现汇预付货款至****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预付货款****银行账户,同时必须备注所对应的矿名及成交日期、标段、企业合同编号,如未按要求备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3)结算方式: 按基准热值上下浮动200大卡/千克范围内以成交吨煤单价进行结算,如每日批次加权平均热值超过基准热值浮动范围,按每日批次实际热值加权平均热值作为最终结算热值(实际结算价格=成交价÷基准热值 实际确认热值)。
数量:****公司出场过磅的计量结果为准。 质量:由****、******集团****公司和竞价成交客户每日在煤场装车时、共同监督****委托的具有国家认证资质的第****公司取制样,每日化验结果为一批次化验热值结果,最后以每批次热值为依据,按合同要求进行结算。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方式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1、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运输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或合同约定数量的90%(包含90%),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2、在提货期限内,如受到当地环保限产及政策限制,影响矿方生产,未能完成合同约定数量,双方互不追究,视为履行合同完毕。 3.成交客户按实际结算吨数的0.5元/吨的标准,向******公司委托的第****公司支付检测费用。4.客户成交后不得转卖电力企业。5.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购买方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2户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否
委托企业:葛原源
电话:157****8882
交易中心:高子雄
电话:150****0580
****中心:张阳
电话:0351-****882 186****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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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