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甲竹林3组集体活动场所建设用地位于甲竹林镇,场地责任单位为西****人民政府,使用单位为****县甲竹林3组,场地中心位置经纬度为 E90°53′26.49513″,N29°17′17.37916″。随着甲竹林3组的发展以及村民对于集体活动场所需求的日益增长,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变得愈发重要。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的合理规划与建设,对于提升村民生活质量、促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加强基层组织凝聚力等方面都具有关键意义。
**县地理位置独特,交通等基础设施不断发展完善。甲竹林3组作为其中的一部分,也在积极推进各项建设工作。而甲竹林3组集体活动房的建设,将为当地村民提供一个集中开展各类活动、交流互动的重要场所,对于丰富村民文化生活、推动乡村**战略的实施具有积极作用。然而,当前甲竹林3组集体活动场所的现状与村民的需求存在差距,建设一个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集体活动房迫在眉睫。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本项目规划的场地用途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局出具的认**果,项目所属地块区域范围内为天然牧草地、建制镇, 占地面积约696.06m2 , 其中天然牧草地占地679.06m2 ,建制镇占地17m2 。本项目用地现状用地较为平整,位于甲竹林镇,周边交通相对便利。项目地块不涉及除天然牧草地、建制镇之外的其它地类,该项目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草原。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项目用地用途变更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保证土地开发利用安全,2024年9月,西****人民政府委托****承担本场地的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公司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评估标准》(CGDF00001-202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等相关技术规范,对本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了详细的实地勘查和资料收集,了解了本场地历史沿革、工业活动和商业活动,识别了场地污染的可能性,同时对相邻及周边场地的污染源进行了识别,了解周边生产性企业的产品、原辅材料使用及储存情况、生产工艺、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及处理、排放等情况,识别了场地污染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县甲竹林3组集体活动场所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场地前期为天然牧草地、建制镇,本地块无外来填土,未从事其他工业活动,无废水、废气排放以及工业固体废物堆放,无地下储罐等设施。因此确定调查地块为非疑似污染区。场地内没任 何涉及污染的活动,对土壤并未存在污染及相关问题,土壤环境风险可接受。本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