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鸿森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双鞋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有限责任公 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35MA35FN6J55 | 建设单位法人:赖** |
温锦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工业园鞋服产业园工业一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公司年产60万双鞋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32-制鞋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95-C195-制鞋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古樟工业园鞋服产业园工业一路 |
经度:116.31131 纬度: 26.3245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25 |
石环评字〔2020〕7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4-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1500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0735MA35FN6J5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公司 |
****0703MA3AEQ7R47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0700MA35L30422 | 竣工时间:2020-11-01 |
2020-1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1-05-01 |
2024-05-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60万双鞋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60万双鞋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裁断:项目原料皮革利用鞋样模型在液压平面试冲裁机上裁剪成需要的形状。 (2)面部:裁剪后鞋面根据鞋样制成半成品鞋面。 (3)成型: a)前段:套楦不可歪斜,鞋头大小一致,后包要正,内外侧高低要配双。 b)中段:大底药水不可外溢, 鞋面按画线擦胶不可开胶,大底要**,不可起波浪状。 c)后段:对成品鞋进行清洁处理,并成双放进大小包装盒内,入库等待发货。 | 实际建设情况:(1)裁断:项目原料皮革利用鞋样模型在液压平面试冲裁机上裁剪成需要的形状。 (2)面部:裁剪后鞋面根据鞋样制成半成品鞋面。 (3)成型: a)前段:套楦不可歪斜,鞋头大小一致,后包要正,内外侧高低要配双。 b)中段:大底药水不可外溢, 鞋面按画线擦胶不可开胶,大底要**,不可起波浪状。 c)后段:对成品鞋进行清洁处理,并成双放进大小包装盒内,入库等待发货。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处理厂处理; 废气:在粘胶、刷处理剂位置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皮革裁断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开窗、通风等措施减少影响; 噪声:对使用的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等综合治理措施;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边角废料、废 PU 胶、处理剂(EVA)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UV灯管。员工生活垃圾企业自行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公司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 PU 胶、处理剂(EVA)桶、废液压油、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瀚蓝工业****公司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处理厂处理; 废气:在面胶、底胶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由一根 约20m 高排气筒排放;调胶间调胶废气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皮革裁断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开窗、通风等措施减少影响; 噪声:对使用的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等综合治理措施;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边角废料、废 PU 胶、处理剂(EVA)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UV灯管。员工生活垃圾企业自行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公司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 PU 胶、处理剂(EVA)桶、废液压油、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瀚蓝工业****公司处理处置。 |
依据环评及批复,有机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约20m高排气筒外排。本变更,减少污染,利于环境变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原辅料未涉及白乳胶的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生产中使用白乳胶,其废气未收集处理。 |
环评原辅料未涉及白乳胶的使用,实际生产中会使用白乳胶,其废气未收集处理。参考《粘胶剂中总有机挥发物含量的测定》对国内水基型胶粘剂中总有机挥发物含量的测**果,白乳胶胶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不超过5%,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有组织排放收集措施。”所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141 | 0.475 | 0 | 0 | 0.141 | 0.141 | |
0 | 0.038 | 0.048 | 0 | 0 | 0.038 | 0.0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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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三级标准及****处理厂接管标准 | 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 | 2024年01月05-06日验收监测期间,各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满足****处理厂接管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光氧催化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其它项目执行《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活性炭吸附装置+光氧催化 | 2024年01月05-06日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其它项目满足《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高效、优质、低噪声的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通过对门窗做隔声处理和高噪声设备进行减震处理,选用高效、优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以及隔声、消声、减振、绿化等措施进行降噪 | 2024年01月05-06日验收监测期间,昼、夜间噪声范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PU胶、处理剂(EVA)桶、废活性炭、职工生活垃圾。废边****公司回收处理;废PU胶、处理剂(EVA)桶、废活性炭收集程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分类收集后按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边角废料、废 PU 胶桶、处理剂(EVA)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液压油。员工生活垃圾企业自行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公司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 PU胶桶、处理剂(EVA)桶、废UV灯管、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瀚蓝工业****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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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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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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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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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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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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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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