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19年12月4****区委员会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发布)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大**乡**不浪村
露**泥用**石开采工艺: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采矿法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1.5126平方公里,生产规模:500×104 t/a
项目总投资:11659.39万元。
服务年限:约 41.9 年 。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露**泥用**岩矿复垦、资金筹措和保障、大气污染物排放、水体污染物排放、爆破震动、火灾等事故风险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水泥用**岩矿开采结束后,根据区域的客观条件,结合当地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实施相应的植被恢复、复垦措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是矿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复垦过程中应贯彻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措施,能够确保**乃至所在区域生态环境恶化之症不再复发。加强露**泥用**岩**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价、受损诊断与预测、保护与恢复规划与技术等方面进行大量研究与实践,形成成熟的露**泥用**岩**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技术体系。同时,相关配套政策需要落实到位,确保其有效全面实施。所需资金应按照相关规定按相关工作进度及时拨付,做到专款准用。建设单位应积极筹措资本金,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资金的筹措相关手续的办理,保证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爆破震动安全距离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规定。爆破作业使用的器材,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规定。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单位及第三方评估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县大**乡东马莲滩村
联系人:李江桥
联系电话:181****5105
第三方评估机构名称:****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130****8020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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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