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卢峰镇新坪****处理站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0-30
**县卢峰镇新坪****处理站工程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施工合同书
2、采购项目名称:**县卢峰镇新坪****处理站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697121.36元;
合同金额大写:陆拾玖万柒仟壹佰贰拾壹元叁角陆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 | **县卢峰镇新坪****处理站工程 | 详见招标文件 | / | 1 | 项 | 697121.36元 |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4年10月27日 ;
履行期限:自2024年10月27日至2025年1月27日;
地点:**市**县;
方式:现场签订。
四、付款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由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0月27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
法定代表人:龚剑锋
委托代理人:/
地址:**县
乙方:****
法定代表人:范彬彬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地址:**市鹤**环城南路600号金磊富域城6栋1706号
开户银行:/
帐号:/
其他补充事宜:详见合同附件
附件: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