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0
**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杭规划**告[2024]R019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政府批准,****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 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土地面积 (M2) | 用途 | 出让地上建筑面积 (M2) | 出让 起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土地出让年限 |
**** | **区(东新单元XC0607-R21-39地块),**中诸葛路,南至棠前嘉悦府,西至东**绿化,北至长浜弄。 | 18773 | 住宅(设配套公建)用地 | 46932.5 | 139625 | 27925 | 70、40年 |
杭政储出[2024]128号 | **区(**单元XSCQ2707-30地块),**吕才**道绿化,南至向旭路,西至高桥路,北至汇宇和庭。 | 11416 | 住宅兼容****停车场用地 | 14841 | 32966 | 6594 | 70、40年 |
杭政储出[2024]129号 | **区(富春湾**26号地块),**山居大道绿化带,南至晚晴街,西至中沙埠路,北至洋浦沙街。 | 25520 | 住宅(设配套公建)用地 | 26796 | 15200 | 3040 | 70、40年 |
注: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和出让合同为准,出让起价和竞买保证金数值为人民币。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可参加本批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购地资金要求。竞买人的购地资金来源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四、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挂牌出让宗地实行自由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五、挂牌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com)进行。
六、挂牌竞买申请。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4年11月19日9:00至2024年11月28日17:00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com)进行报名。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挂牌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并足额交纳竞买****银行保函,符合竞买要求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本次挂牌报价时间。
各地块具体报价时间详见下表。
地块编号 | 开始报价时间 | 截止报价时间 |
**** | 2024年11月19日9:00 | 2024年11月29日9:00 |
杭政储出[2024]128号 | 2024年11月29日9:10 | |
杭政储出[2024]129号 | 2024年11月29日9:20 |
八、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九、违约责任。交易结束后将对竞得(入选)人竞买资格、购地资金开展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本公告及《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采取以下综合措施:
1.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使用保函参加竞买的,要求兑付保函);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2.相关违规情况计入竞买人及其投资决策主体社会信用体系;
3.对首次违规的竞买人及其投资决策主体进行约谈;同一集团成员企业第二次违规的,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市土地竞买。
十、挂牌咨询。
地块编号 | 现场咨询地点 | 咨询电话 |
**** | ****交易中心(**市之江路925号**金座2号楼一楼土地交易窗口) | 0571-****7860,****4451 |
杭政储出[2024]128号 | ******分局(**区育才北路508号5楼5008室) | 0571-****9813,****1976 |
杭政储出[2024]129号 | ******分局(**区富春街道桂花西路1号恩波大厦6楼601室) | 0571-****6149,****6146 |
****、****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读地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