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城市市容辅助管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区城市市容辅助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 **省**市**区二环路9号飞越大厦(恒通大厦)7楼718室 | 1,179,996.00元 | 99.9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市**区城市市容辅助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类(****)
1-1 | 市容管理服务 | **市**区城市市容辅助管理服务项目 | 1、无占道经营:卷帘门以外劝导进店。2、无店外作业:未有经营性质但占用店外人行道及道路进行作业的,如脚手架、电焊等。3、无乱悬挂:横幅、毛巾、衣服、广告等。4、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沿街店铺、背街小巷、道路两侧的外立面无招租、招聘、转让等小广告的张贴、涂写、刻画。5、无乱堆乱放:主次干道、店面外的杂物及装修材料、装修垃圾等,有主找到户主、无主上报领导。6、无乱泼水及脏乱差现象:店铺、市场、疏导点,包括卫生,发现找到户主及时整改,报领导罚款,无主报备领导。7、无油烟燥音: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 1、中队人员组成。****城管局要求和**分布情况及各片区所承担工作任务的需要,****中队拟由24名人员组成(其中:中队长1名、组长4名、队员19名)。 2、岗位人员分布。****城管局的要求,人员着重从以下片区来划分:赤岸路段6人,童游路段6人,**路段3人,水南路段5人,**路段3人。为科学有效调配人员使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园满完成,将初定的24名人员分成4个小组;每天留1****小组,做到随时增援和处置突发任务;其他3个小组人员每天分别到各自辖区路段进行不间断巡查,不放过每条大街小巷以及盲点、死角。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使用人员,但不得低于20名。3、器材装备配备要求。鉴于**区**分布面广、线长和点多等情况,****中队快速反映、工作高效率,需要购置巡逻皮卡车、巡逻摩托车、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反光背心、雨衣、头盔等装备;配制春秋装、夏装、冬装。4、服务工作时间要求。为切实做到与市容巡查员的管理工作和时间上无缝对接,确保时间节点和公共场所无摆摊设点现象,分为两个时间段,即:夏令时从18:00—00:30,冬令时从17:30—23:30。如遇有特殊任务或突发任务,接城管局通知要求,应及时配合完成任务。5、服务工作方式。采取徒步与摩托车为主,巡逻车为辅,不间断对辖区内流动摊贩、店面外溢、店外经营、门前三包等进行循环巡查、劝导、取证;对情节严重、多次劝导屡教不改的,报告建****执法大队依法处置,要及时派出执法相关人员现场处置。根据城管局执法人员少的实际情况,****中队长、****城管局临聘人员制服,城管局给予相应的工作措施,有利于夜巡服务管理更到位。双方要及时沟通、及时协调、互相支持、互相配合,有利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6、服务形象要求。在工作期间,统一着制服,配带对讲机、执法记录仪,仪容仪表要得体,巡查和纠正要文明。7、严格车辆管理。巡逻车辆定点停放,将车熄火,驾驶员下车。需要处置时,再发动巡逻车赶到现场。巡逻车只能用于公务巡查,任何人不能擅自私用。 | 合同签订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 项 | 1、对沿街单位、店铺和商户落实“门前三包”、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占道洗车、店外作业、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悬乱挂、乱晾乱晒、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脏乱差现象适时劝导,****执法大队依法联合处置。2、对沿路设摊点、主次干道不畅通、未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批准设立的违章摊点行为进行巡查劝导,并限时撤除。3、对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不按照规定标准设置,落地招牌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对破旧损坏、未批先设或不按审批要求设置灯箱、招牌、条幅、宣传点等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劝导、及时纠正、及时报告。4、对沿路建筑物装饰装修和建筑工地施工、设置施工围挡,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对未经批准擅自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擅自开墙破路、占道施工作业、占道堆放物料以及运输车辆未覆盖“滴、洒、漏”污染路面等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劝导、及时纠正、及时报告。5、对餐饮业油烟污染、小煤炉烟尘扰民、焚烧垃圾及破坏绿化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劝导、及时制止、及时报告。6、对区域内其它影响市容市貌或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劝导、及时纠正、及时报告。7、对楼房校区坡外外立面的管控。 | 1,179,996.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何强 |
评审专家: | 魏荣珍 、 刘雅莲 、 吴建诗 、 叶泽海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须向****缴纳中标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按闽招协[2021]32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市**区城市市容辅助管理服务项目:0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书院东路城管局
联系方式:198****8199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海**贸城美德路366号2-2幢206室
联系方式:176****857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建威
电话:176****8570
****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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