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方式:在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并办理入库验收手续,每月汇总、结算一次。 计量方式:工程量按现场实际搅拌的混凝土方量乘以配合比实际掺量作为结算依据。 付款方式:材料费用采用包含但不限于转账、支票、汇票(汇票开票金额不超过当期付款金额30%,甲方不承担贴息费用、贴息手续费等)方式支付,乙方提供税率为 %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国家现行税率或最终开票的税率为准)。按照比例支付货款,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需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并办理入库验收手续,每月汇总、结算一次,乙方开具本月所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支付本月货款的80%(除增值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与业主办理结算手续后,六个月内无息支付剩余材料款项(除增值税)。(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支付过程进度款时,预留与票面金额一致的增值税额,待供应商纳税申报完成,提供加盖公章的增值税申报表,一个月内支付预留金额。末次货款支付时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预留与票面金额一致的增值税额,待供应商纳税申报完成,提供加盖公章的增值税申报表,6个月内支付预留金额。) 验收标准:1、采购人按照规定对供应商每批次物资的质量和技术指标进行取样检测,经检测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经检测不合格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双方对物资质量产生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国家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双方对于物资取样检测及检测办法,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及规定执行。 4、供应商每日根据采购人需要,将材料运抵施工现场,随车携带相应送货单据及外加剂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需满足规定指标要求),采购人指定专人核实后进行签字确认,不满足采购人需求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160********9907 | 高性能减水剂(标准型) | 聚羧酸-减水率≥25%, 泌水率比≤60%, 含气量≤6.0%, 凝结时间之差(初凝、终凝-90~+120min), 1h经时变化量,坍落度≤80mm, 抗压强度比1d≥170%、3d≥160%、7d≥150%、28d≥140%,收缩率比28d≤110%。 | 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400 | 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