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委员会办公室
****车辆厂、电机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
项目剩余住房调剂的公告
**市区(**区、**区)城镇居民家庭: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补充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22号)精神,为了做好剩余住房的调剂工作,现就********车辆厂)、**壮族****电机厂****电机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剩余住房申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一)项目位置:
车辆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位于:**市**区**路44号;
电机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位于:**市**区建设路46号。
(二)建设单位:
车辆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建设单位:****;
电机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建设单位:**壮族****电机厂。
(三)预算平均售价:
车辆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预算平均售价:2650元/平方米(最终以项目竣工后审计决算价格为准);
电机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预算平均售价:3000元/平方米(最终以项目竣工后审计决算价格为准)。
(四)项目类型:高层住宅
(五)房源信息:可调剂住房为130套,住房户型、单套建筑面积等详细房源信息以建设单位提供为准,其中:车辆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西厂区1#、2#楼)28套(四房两厅两卫141.09㎡、三房两厅两卫126.25㎡),电机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102套(四房两厅两卫130.80㎡、三房两厅两卫有120.43㎡和121.73㎡),建筑面积最终以项目竣工后测绘结果为准。
(六)工程进度:车辆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已完成两栋住宅楼地下一、二层及地上九层框架梁板结构;电机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已完成两栋住宅楼主体建设。
二、供应对象
**市区(**区、**区):(一)、城镇无产权住房的居民家庭;(二)、未购买过房改住房(含未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下同)且未参加过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建设单位职工家庭;(三)、购买过房改住房但住房建筑面积未达标,且未参加过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建设单位职工家庭。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购调剂住房的**市区(**区、**区)城镇居民家庭,请于本通知在****建设局门户网站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前向建设单位报名。
(二)报名地点:********办公室;****电机厂****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一)申购住房的**市城镇居民家庭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按《关于做好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房改〔2012〕61号)的要求办理。由建设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后报我办审核,并分别在建设单位及****建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准购证,符合条件的凭准购证与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二)报名方式、选房时间、交款方式、确定申请购房对象方式等由建设单位确定(详见附件)。
****车辆厂危旧房****电机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剩余住房有关信息可登陆****建设局(http://zjj.****.cn)查询。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车辆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联系人:郭子铭,联系电话:0778-****046
2.电机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联系人:韦 东,联系电话:0778-****361
附件:1、****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剩余非还建住房申购报名方案
2、**壮族****电机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剩余非还建住房申购报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