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0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天府汇城3号楼1层5号、7号和2层202号商业用房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获批准,****为比选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通过比选方式公开选取承包单位,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编号:****
2.2项目地址:位于**省**市**区石羊场路888号。
2.3比选范围:本项目处于3号楼裙房商业部分第1层及第2层(商业共5层),装饰面积共941.03㎡。原建筑按规范设置消火栓、喷淋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本次室内装饰装修,主要包括地面、墙面、天花板等。
2.4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本合同要求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5工期:总工期 75 个日历天(包含设计及施工)。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2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比选申请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集团范围内没有不良**记录。
3.4业绩要求:
施工资质单位:
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中的类似项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设计资质单位:
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中的类似项目业绩(项目投资金额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建筑装修设计业绩)。
3.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1)拟派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施工单位)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人员)
3.6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7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9:00- 12:00,下午13:3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①网上报名:比选申请人通过邮箱方式将介绍信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qq.com。审核通过后,比选申请人将收到《报名信息登记表》,请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然后将《报名信息登记表》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qq.com。(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报名结束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将比选文件发送至报名人员邮箱并告知其“报名成功”。
②现场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介绍信(原件,格式自拟)、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件、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到****(**市高新区石羊场路888号人居﹒天府汇城6栋10楼)报名获取。
注: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经办人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比选文件开始获取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体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心****中心)**市高新区石羊场路888号写字楼3栋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市高新区石羊场路888号人居﹒天府汇城6栋10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28-****8165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省******广场4栋1917号(地铁8号线十里店站A1口左前方50米处)
邮 箱:****@qq.com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8-****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