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市**文化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苏**桄榔庵遗址保护和展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索引号:/2024-00642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时效性:有效关于**市**文化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苏**桄榔庵遗址保护和展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市文化****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批**市**文化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苏**桄榔庵遗址保护和展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的请示》****集团〔2024〕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文化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苏**桄榔庵遗址保护和展示建设工程(项目代码:****)初步设计及概算,可作为下阶段设计和控制投资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地址:****和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总建筑面积为2318.93m2,总用地面积为9579.20m2。拟建建筑主要包括:一座地上一层展示馆,总建筑面积1864.25m2;****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为283.48m2;一座地下综合设备间,总建筑面积为171.20m2。同时建设330m2室外栈道,1500m2室外铺装,1600m2道路硬化,3831.70m2园林绿化及水电、消防、遗址保护等室外配套工程。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筑主体土建及安装工程、室内外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其他室外配套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2464.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803.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557.02万元(包括建设用地费287.82万元),预备费为103.65万元。
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资金。
五、请督促设计单位按照评审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深化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和招标投标要严格按照本批复建设规模、内容和投资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增加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项目建设必须符合规划、选址、用地相关要求。同时,加快落实建设条件,及时开工,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六、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你单位《**市**文化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苏**桄榔庵遗址保护和展示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中各项承诺,非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造价超过本批复概算的,原则上不予调整概算。
七、其他事项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府〔2019〕61号)、《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
附件:概算审核对比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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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列表:
(以此件为准)关于**市**文化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苏**桄榔庵遗址保护和展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