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三山经开区医疗系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招标项目清单编制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经济开发区****广场7#楼1单元1202室;
中标金额:228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三山经开区医疗系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招标项目清单编制
服务范围:项目内容为三山经开区医疗系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招标项目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2015]104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选中一家造价咨询单位,完成本项目的清单控制价编制任务。
服务要求: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7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秦玉阗 倪安繁 王永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招标方式:询价。
7.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7.3、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7.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经济开发区三山卫生院)
地址:三山街道公路街399号
联系方式:王副院长 180****9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