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洪岩硐锰矿采矿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2100417C | 建设单位法人:王任德 |
杨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办事处板桥村沙龙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洪岩硐锰矿采矿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9-铁矿采选;锰矿、铬矿采选;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820-B820-锰矿、铬矿采选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瓦屋乡溪坎村洪岩硐 |
经度:109.****020 纬度: 27.****21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0-12-20 |
铜地环审〔2010〕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0 |
12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2100417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5********2100417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2MA6H9W747L | 竣工时间:2007-09-1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396-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4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5万吨/年 |
企业在2011年办理延矿许可时,******厅批复要求,设计推荐矿山生产能力5万吨/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洞采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 针对项目目前生态环境污染现状及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破坏,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生态环境防护。 1、建设废石堆场和矿石堆场,严防废石和矿石破坏植被和侵占河道。 2、对运营期废石堆场和矿石堆场采取严格的遮盖措施,堆场周围采用废弃矿石做成挡土墙,并设置排水沟,严防雨水冲刷。 3、废石堆场中余泥渣土、废石存放时间较长,堆场周围及表层可撒草籽进行绿化防护。 4、对运营期中开采后采空部分,能回填的应尽量利用,废石进行回填。 5、矿石堆场及废石堆放场服务期满后立即实施场地平整、土地整治措施,顶部平整之后采用乔灌行间混交植苗造林,行距2m,株距2m,空地撒播植草。堆土边坡平整之后撒播草籽护坡,边坡台阶上种植灌木。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项目通过风井排放的粉尘废气、**粉尘、车辆运输粉尘、发电机尾气、厨房油烟,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大气环境防护。 1、通过风井排放的粉尘废气 (1)采取喷水的方式降低风钻废气,减少粉尘飞扬; (2)对爆破后工作面及溜井口采用喷雾洒水的方法改善作业环境,减少尘土飞扬; (3)采取湿式凿岩的方式对大块矿石进行破碎,减少粉尘的产生; (4)定期对整个矿道进行洒水降尘; (5)加强井下通风换气,使井下通道中粉尘浓度保持在较低水平。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通过风井排放的废气含尘量一般低于2mg/m3,其防治措施是可行的。同时由于矿山处于山林之中,离最近的居民点约有2500m,井下通风废气对环境影响很小。 2、**粉尘废气 (1)建设正规的矿石堆场和废石堆场,避免矿石、余泥渣土和废石随意堆放; (2)在废石堆场四周设置种植树木,在表层撒草籽进行绿化,减少粉尘的产生; (3)对矿石堆场、废石堆场和**道路不定时的洒水抑尘,降低空气中粉尘浓度; (4)在大风天气下对堆场的矿石、余泥渣土和废石采取遮盖措施; (5)严格控制运输车辆速度,减少车辆扬尘; (6)晴天时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减少扬尘的产生; (7)建立合理的洒水抑尘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监控和调整**及运输道路洒水频率。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将**空气环境中粉尘浓度控制在较低水平,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厨房废气 项目的厨房油烟须在室内采用家用脱排油烟机脱油净化,然后统一进入附壁烟道至户外排放。 4、发电机废气 项目设有备用40kw发电机一台,根据实际调查,每年的使用时间大概为24个小时。发电机使用时间较短,其产生的废气量较小,同时采用0#清洁柴油作为燃料,排放废气中SO2、NO2、烟尘产生浓度也较低。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项目食堂污水经过隔油隔渣、粪便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地埋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设计规模为处理污水20m3/d)。 2、生产废水、矿井涌水、发电机尾气喷淋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和矿井涌水经过矿井排水沟排出来,自流进入初级沉淀池,发电机尾气喷淋水则通过排水软管排入。再通过水泵将沉淀池污水打入曝气设备,对污水进行曝气处理,以提高锰的去除率;污水经过曝气后再进入高效沉分器,在高效沉分器内进行凝聚、沉淀,出水进入过滤设备进一步净化,过滤填料要求采用酸化含锰滤料,以便能有效截流污水中的锰。过滤设备出水,少量作为生产、绿化降尘用水回用,其余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本项目生产废水、矿井涌水处理构筑物和设备,其设计规模均为处理污水40m3/h。 3、运输车辆对河流的污染治理措施 运输车辆进入**时需要跨过干溪,车辆直接从河床上压过,造成干溪水体污染。由于干溪水量较小,建议在此处采用2个直径为1m的水泥预制排水管将干溪做成暗河,使车辆从排水管顶部通过,避免对干溪水体造成影响。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噪声主要有矿井内爆破、凿岩、铲运噪声及地表矿部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噪声。爆破、凿岩、铲运处于井下,空压机、发电机、风机、水泵等放入专用机房中,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余泥渣土、废石、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其防治措施如下: 1、余泥渣土、废石防治措施 目前项目因为没有规范的废石堆场,余泥渣土和废石随意堆放,破坏了部分植被,并侵占干溪部分河道,因此建设规范的废石堆场势在必行。 2、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污泥防治措施 在**内设置专门的生活垃圾堆放点,将职工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运输矿石的车辆运****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同时对生活垃圾采取遮盖措施,严防雨水冲刷,并对垃圾堆放点定期喷洒药水除臭。 项目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一起堆放,定期****填埋场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设有堆矿场,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堆矿场目前已建设成为选矿车间,矿山开采的原矿,经过磁选后提高矿品品味后外售,选矿车间已另做环评。 (2****处理站****处理站。根据现场调查,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处理站为地面池体结构,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分别经化粪池与隔油池预处理后经“调节池+曝气氧化接触+水解酸化”后****处理站与生产废水一同处理。 (3)项目设有废石场,根据实际调查,废石场实际占地4943.25m2,已堆存约2.64万m3,目前对已堆存的部分位置进行了覆土复绿;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废石场已无法满足配套生产要求,需对废石场重新进行扩容,因此建设单位于2024年委托“****”对废石场(排土场)进行扩容初步设计及安全设计,项目用地属于矿山工业场地红线范围内,不新征用地,同时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挡墙、排水沟、沉淀池等),新增废石场占地面积为13504.86m2(20.25亩),计算容量为15.77万m3(32.01万t)。 (4)项目设有危废暂存间,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措施。(5)项目废石场已按要求设有边沟及沉淀池。 |
经现场勘查及企业提供的资料,对比2010年5****研究所编制完成的《**市洪岩洞锰矿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铜地环审〔2010〕27 号)及批复,变更内容具体如下: (1)环评中设有堆矿场。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堆矿场目前已建设成为选矿车间,矿山开采的原矿,经过磁选后提高矿品品味后外售,选矿车间已另做环评。 (2)项目环评****处理站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根据现场调查,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处理站为地面池体结构,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分别经化粪池与隔油池预处理后经“调节池+曝气氧化接触+水解酸化”后****处理站与生产废水一同处理。 (3)根据环评文件,项目设有废石场,废石场用地面积为3200m2;验收期间,根据实际调查,废石场实际占地4943.25m2,已堆存约2.64万m3,目前对已堆存的部分位置进行了覆土复绿;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废石场已无法满足配套生产要求,需对废石场重新进行扩容,因此建设单位于2024年委托“****”对废石场(排土场)进行扩容初步设计及安全设计,项目用地属于矿山工业场地红线范围内,不新征用地,同时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挡墙、排水沟、沉淀池等),新增废石场占地面积为13504.86m2(20.25亩),计算容量为15.77万m3(32.01万t)。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设有炸药库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调查,项目建有炸药库房,但未启用,矿山爆破统一****公司****公司负责提供炸药、运输、爆破等工作)。 |
根据调查,项目建有炸药库房,但未启用,矿山爆破统一****公司****公司负责提供炸药、运输、爆破等工作)。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3.4416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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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项目建有一座处理规模为20m3/h****处理站。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分别经化粪池与隔油池预处理后经“曝气氧化接触-水解酸化”后****处理站与生产废水一同处理。 | 监测结果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
2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0m3/h,处理工艺为“初级沉淀+曝气+二级沉淀+高效沉分过滤设备”,本项目矿井水、雨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其中铁、氯化物执行《**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直接排放标准)后少量作为绿化降尘用水,其余外排至干溪河(洪岩硐河)。 | 监测结果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主要采取洒水、道路硬化等措施 | TSP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这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锰及其化合物执行《**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项目进出大路已硬化,设有水管洒水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噪声主要有矿井内爆破、凿岩、铲运噪声及地表矿部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噪声。爆破、凿岩、铲运处于井下,空压机、发电机、风机、水泵等放入专用机房中,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 项目产生噪声主要有矿井内爆破、凿岩、铲运噪声及地表矿部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噪声。爆破、凿岩、铲运处于井下,空压机、发电机、风机、水泵等放入专用机房中,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①根据场区各单元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及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对场区进行防渗分区。 ②保证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废水达标排放。 ③项目污废水管道、污水处理池及事故池应按防泄漏设计要求和标准施工,设备、管道必须采取有效密封措施,确保排水管完好无损,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将废污水泄漏的环境风险 降低到最低程度。④定期巡检维护,做到废污水泄漏早发现、早处理,确保污废水久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废水达标排放。 ⑤当民用供水水源(井泉)发生漏失时,矿方应提出补救措施、出资解决。 | 已按照要求落实,验收期间,对干溪村水井做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各项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生活垃圾 ①在**内建立专门的生活垃圾堆放点,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 ②对干溪中生活垃圾进行清理,使之不能继续污染水体; ③对**职工加强教育管理,严禁生活垃圾乱扔乱放。 (2)矿石、余泥渣土、废石 ①在**内建立规范的矿石堆场和废石堆场,并在堆场四周设排水沟、挡土坝等设施,避免矿石、废石进入干溪; ②对干溪中矿石、余泥渣土、废石进行清理,还原干溪河道; ③加强监管,矿石和废石堆积在指定堆放,严禁随意堆放。 |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清运,分类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统一处置。 (2)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机油、矿物油以及在线设备废液。项目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矿物油及废液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已签有处置单位)。 (3)废石 井下开采废石优先回填采空区,剩余部分堆存在废石堆。 (4)其它固体废物处置 ****处理站污泥干化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统一处置;****处理站泥渣经脱水后堆于废石场。 根据实际调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机修固废。主要为废油桶、废旧轮胎、废旧零件及含油手套,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油桶、废旧轮胎、废旧零件及含油手套属于豁免内容,利用过程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旧零件****回收站;含油手套与生活垃圾一起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建设废石堆场和矿石堆场,严防废石和矿石破坏植被和侵占河道。 2、对运营期废石堆场和矿石堆场采取严格的遮盖措施,堆场周围采用废弃矿石做成挡土墙,并设置排水沟,严防雨水冲刷。 3、废石堆场中余泥渣土、废石存放时间较长,堆场周围及表层可撒草籽进行绿化防护。 4、对运营期中开采后采空部分,能回填的应尽量利用,废石进行回填。 5、矿石堆场及废石堆放场服务期满后立即实施场地平整、土地整治措施,顶部平整之后采用乔灌行间混交植苗造林,行距2m,株距2m,空地撒播植草。堆土边坡平整之后撒播草籽护坡,边坡台阶上种植灌木 | 已按环评要求落实 |
表7 风险设施
1 | 设置危废暂存间 |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机油、矿物油以及在线设备废液。项目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矿物油及废液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已签有处置单位)。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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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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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矿山服务期满后,进行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运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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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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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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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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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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