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伟蓬模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900MA4WFJXK0C | 建设单位法人:张础垣 |
张础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厚街镇 |
**省**市厚街镇大围东福路36号116室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厚街镇 **省**市厚街镇大围东福路36号116室 |
经度:113.680279 纬度: 22.96715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11 |
东环建〔2024〕31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1900MA4WFJXK0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900MA4WFJXK0C | 验收监测单位:深****公司 |
****0300MA5FE23D76 | 竣工时间:2024-07-25 |
2024-07-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25 |
2024-09-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201MjGI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加工生产汽车配件 16万件/年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生产汽车配件 16万件/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灌注成型→抽真空→烘烤→脱模→修边→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灌注成型→抽真空→烘烤→脱模→修边→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灌注成型、抽真空、烘烤、脱模工序废气设置在密闭隔间内,经收集后一同引至“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 废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再经市政截污管网排入东****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固废:边角料统一收****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原料桶分类妥善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噪声: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振、墙体隔声等。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灌注成型、抽真空、烘烤、脱模工序废气设置在密闭隔间内,经收集后一同引至“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 废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再经市政截污管网排入东****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固废:边角料统一收****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原料桶分类妥善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噪声: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振、墙体隔声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18 | 0.018 | 0 | 0 | 0.018 | 0.018 | |
0 | 0.0315 | 0.0315 | 0 | 0 | 0.032 | 0.032 | |
0 | 0.0045 | 0.0045 | 0 | 0 | 0.004 | 0.004 | |
0 | 0.0007 | 0.0007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874 | 0.1156 | 0 | 0 | 0.087 | 0.08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 | 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表4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B级标准两者较严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灌注成型、抽真空、烘烤、脱模工序废气设置在密闭隔间内,经收集后一同引至“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项目灌注成型、抽真空、烘烤脱模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1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处理设施 | 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降噪、墙体隔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 | 项目厂界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008)中的3类限值要求(昼间6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不抽取地下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生活污水排放到市政截污管网中,不排入地下水中,因此,不会改变地下水系统原有的水动力平衡条件,也不会造成局部地下水水位下降等不利影响,同时项目建成后厂区均进行硬化,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 |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不抽取地下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生活污水排放到市政截污管网中,不排入地下水中,同时项目建成后厂区均进行硬化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项目设置了固废暂存场所,做了防腐防漏防渗等措施,并将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储存。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收****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原料桶分类妥善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强化环境风险管控,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1)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破损防范措施: ①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正规设计厂家生产的设备,且安装时按正规要求安装; ②项目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废气处理设施; ③项目活性炭定期更换,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 ④当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有破损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 (2)项目危险废物仓防范措施: 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要严格管理,集中收集,分类处理,严格按照要求暂存,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①项目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后避免露天存放,需要使用密闭包装桶盛装; ②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要做好防风、防雨、防晒。 (3)项目火灾防范措施: ①在车间内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尤其是在易燃品堆放的位置; ②灭火器应布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定期维护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 ③制定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员工也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④自动消防系统应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作; ⑤对电路定期予以检查,用电负荷与电路的设计要匹配; 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 ⑦在仓库、车间设置门槛或圾坡,发生应急事故时产生的废水能截留在仓库或车间内,以免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废气:灌注成型、抽真空、烘烤、脱模工序废气设置在密闭隔间内,经收集后一同引至“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 废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再经市政截污管网排入东****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固废:边角料统一收****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原料桶分类妥善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噪声: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振、墙体隔声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废气:灌注成型、抽真空、烘烤、脱模工序废气设置在密闭隔间内,经收集后一同引至“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 废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再经市政截污管网排入东****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固废:边角料统一收****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原料桶分类妥善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噪声: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振、墙体隔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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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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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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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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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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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强化环境风险管控,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破损防范措施: ①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正规设计厂家生产的设备,且安装时按正规要求安装; ②项目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废气处理设施; ③项目活性炭定期更换,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 ④当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有破损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 (2)项目危险废物仓防范措施: 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要严格管理,集中收集,分类处理,严格按照要求暂存,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①项目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后避免露天存放,需要使用密闭包装桶盛装; ②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要做好防风、防雨、防晒。 (3)项目火灾防范措施: ①在车间内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尤其是在易燃品堆放的位置; ②灭火器应布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定期维护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 ③制定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员工也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④自动消防系统应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作; ⑤对电路定期予以检查,用电负荷与电路的设计要匹配; 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 ⑦在仓库、车间设置门槛或圾坡,发生应急事故时产生的废水能截留在仓库或车间内,以免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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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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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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