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13:5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3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单位管理员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7-****82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七里新区华胥路20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17-****6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七里街道落下闳大道5号 山湖语6栋5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7-****821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10-28,更正为:2024-11-06。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01 10:30:00,更正为:2024-11-13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11-01 10:30:00,更正为:2024-11-13 10:30:00。
价格扣除
序号 | 评审内容 | 适用情形 | 扣除比例%(以“C1”表示)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1 | 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20.00% |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C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符合相应条件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报价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无
名称:****
地址:**市七里新区华胥路205号
联系方式:0817-****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七里街道落下闳大道5号 山湖语6栋501室
联系方式:0817-****82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081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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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