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公司进场道路修复工程(三次)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现予以公告,欢迎相关单位参与。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鑫****公司进场道路修复工程项目(三次)
2.项目内容:**鑫****公司进场道路****经济开发区北区,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损毁混凝土路面修复、新铺4cm厚沥青混凝土(含粘层油等)、路面标识标线等,总面积约2700平方米。
3.项目实施主体:****管理委员会
4.比选时间:2024年11月5日9时00分
5.抽签地点:****管理委员会三楼会议室(最西侧)
6.企业资质条件:具备相关资质。
二、发包范围:
√图纸设计范围:见图纸。
√其他说明:工程量清单内容。
三、发包价格:
1.本次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实施工单位,价格最低的为预中标人,其次为预中标候选人。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6万元(含人工、机械、材料、税金(9%)等),超过该投标限价为无效标。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审计价的97%,剩余3%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1年)。
五、工期要求:20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项目负责人资质及履约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相应施工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履约要求:详见合同。
八、中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要求:详见合同。
九、中标候选人公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产生后,将在**政务公开网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违法情况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合同签订: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格式详见附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项目实施单位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特别说明:(1)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仔细查勘现场,结合项目内容,工程量增加(如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中标人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确保工程完成,满足企业使用需要。(2)混凝土路面修复包括但不限于热沥青灌缝、局部拆除重建,表层凿毛等。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刘鹏 191****5176
十二、其它
1.本项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