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吨/年高分散二氧化硅及3万吨/年硅酸 项目(三期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480339F | 建设单位法人:吴晓林 |
任国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街道东红路468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0万吨/年高分散二氧化硅及3万吨/年硅酸 项目(三期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1-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街道东红路4688号 |
经度:118.58014 纬度: 36.5616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2-08-17 |
潍环审字〔2012〕17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7-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700 |
6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480339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0781MA3MPPEG7W |
******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682446L | 竣工时间:2024-01-0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山****公司10万t/a高分散二氧化硅及3万t/a硅酸项目,项****经济开发区,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5万元,建设规模为年产10万吨高分散二氧化硅及3万吨硅酸。 | 实际建设情况:山****公司10万t/a高分散二氧化硅及3万t/a硅酸项目,于2013年12月31日通过股权转让,将所有权转至**联科卡****公司。2023年6月5日**联科卡****公司变更企业名称为****。 2017年8月完成项目一期工程验收,****保护局于2017年8月14日以临环验[2017]84号文件出具《关于**联科卡****公司10万t/a高分散二氧化硅及3万t/a硅酸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6500㎡,建设原料仓库、成品库、生产车间等建筑面积4260㎡,设置节能环保型纯碱法硅酸钠装置1套,拥有6万t/a硅酸钠的生产能力(3万t/a硅酸项目的硅酸钠生产部分),回用于厂内“年产10000吨白炭黑项目”生产,不外售。项目总投资860万元,环保投资63万元。 2022年6月完成项目二期工程自主验收。项目总占地面积66667 ㎡,建设原料仓库、成品库、生产车间等建筑面积30770㎡,主要建设3.3 万吨/年高分散二氧化硅生产装置2 套等,项目年产6.6 万t/a高分散二氧化硅。项目总投资12000 万元,环保投资235 万元。本次验收范围为10万吨/年高分散二氧化硅及3万吨/年硅酸项目(三期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66667㎡,建设原料仓库、成品库、生产车间等建筑面积30770㎡,主要建设3.4万吨/年高分散二氧化硅生产装置1套等,项目年产3.4万t/a高分散二氧化硅。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固体硅酸钠溶解2、浓度调节3、反应4、压滤、洗涤5、滤饼制浆6、干燥7、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1、固体硅酸钠溶解2、浓度调节3、反应4、压滤、洗涤5、滤饼制浆6、干燥7、包装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项目建成后共有两套生产装置,每套装置均设置一台热风炉和一座干燥塔,热风炉以山****公司的焦炉煤气为燃料,干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湿法除尘进行处理后,通过30米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颗粒物应达到《**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中炭黑尘标准,其他污染物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2、加强清洁生产管理,特别是对原料罐区、生产装置各种阀门和设备管线接口等输送环节的“跑、冒、滴、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应符合《**省固定源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的标准,其他污染物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各有组织排放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采样、检测孔和采样平台。(二)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管网。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含硫酸盐废水采用管式降膜蒸发器+结晶蒸发器进行处理外排废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的标准和******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管网进入******公司进一步处理。落实废水收集和输送、处理过程中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三)合理布局,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8597-2011)要求。 (四)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树脂、废反渗透膜等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储存、转移和处置全过程的环境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转移危险废物须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1、本次验收项目热风炉以****公司天然气作为燃料,干燥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50米排放筒排放,验收监测期间,热风炉、干燥废气排气筒(DA008)出口,连续两天监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mg/m3;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要求。2、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厂界监控浓度(颗粒物:1.0mg/m3)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0.3mg/m3)要求。3、项目各有组织排放筒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采样、检测孔和采样平台。4、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管网。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含硫酸盐废水采用压滤+蒸发冷却器+多效蒸发器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作为设备和地面冲洗用水;设备和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口出水相关污染物均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2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直接排放”标准和******公司进水水质要求。企业落实了废水收集和输送、处理过程中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5、验收项目采取合理布局,对生产设施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6、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了各类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化碱釜残渣、压滤滤渣、废包装袋、废反渗透膜、洗涤沉渣、废滤布、沉淀池污泥。其中压滤滤渣、洗涤沉渣、沉淀池污泥回用于硅酸钠生产工序;化碱釜残渣、废包装袋、废反渗透膜、废滤布外卖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实验室废液和废包装物,废润滑油、和废液压油用于硅酸钠马蹄炉的链板机润滑用,不外排。实验室废液和废包装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1、热风炉增加低氮燃烧处理工艺,湿法除尘未建设。排气筒高度由30m增加到50m。 2、生产废水:压滤+蒸发冷却器+多效蒸发器,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作为设备和地面冲洗用水;设备和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年处理50万吨高盐废水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临环审表字[2020]218号,2022年6月完成自主验收。3、烘干热源由焦炉煤气变动为天然气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监测计划。2、项目投产后,污染物排****环保局《**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对该项目确认的范围内。3、 本项目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住等环境敏感建筑物。4、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风险预警监测系统、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建设事故水池和消防水收集系统,接收消防排水及其他事故状态下的排水;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之间应按照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外部水体。 | 实际建设情况:1、 项目基本落实了报告书中提出的监测计划。2、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在验收工况条件下,按照设计运行时间,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年排放量均满足该项目总量确认书WFZL(2011)270号文要求。同时满足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指标要求。3、 距离验收项目200m范围内无敏感保护目标。4、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详尽可行的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完成评审备案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2.8611 | 1.6335 | 0 | 0 | 0 | 4.495 | 1.633 | |
0.989 | 0.867 | 0 | 0 | 0 | 1.856 | 0.867 | |
0.193 | 0.044 | 0 | 0 | 0 | 0.237 | 0.04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79529.128 | 58465 | 0 | 0 | 0 | 237994.128 | 58465 | / |
2.922 | 0 | 31.68 | 0 | 0 | 2.922 | 0 | / |
13.533 | 0.175 | 63.36 | 0 | 0 | 13.708 | 0.175 | / |
5.573 | 0.134 | 6.336 | 0 | 0 | 5.707 | 0.13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104 | 3.018 | 0 | 0 | 0 | 3.122 | 3.01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产废水:压滤+蒸发冷却器+多效蒸发器,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作为设备和地面冲洗用水;设备和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 | 生产废水:压滤+蒸发冷却器+多效蒸发器,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作为设备和地面冲洗用水;设备和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pH值范围为7.4~7.5,CODCr日均最大值为77mg/L,BOD5日均最大值为24.8mg/L,悬浮物日均最大值为21mg/L,氨氮日均最大值为1.42mg/L,总磷日均最大值为0.17mg/L,总氮日均最大值为5.2mg/L,石油类日均最大值为0.13mg/L,硫酸盐日均最大值为377mg/L、溶解性总固体日均最大值为971mg/L、总氰化物和硫化物未检出。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热风炉、干燥废气排气筒(DA008):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50m排气筒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50m排气筒排放限值 | 热风炉、干燥废气排气筒(DA008):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50m排气筒 | 连续两天监测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6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2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mg/m3;硫酸雾排放浓度最大值6.6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383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布局,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 | 合理布局,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西厂界),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5dB(A)(南厂界)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落实废水收集和输送、处理过程中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 企业落实了废水收集和输送、处理过程中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树脂、废反渗透膜等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储存、转移和处置全过程的环境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转移危险废物须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了各类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化碱釜残渣、压滤滤渣、废包装袋、废反渗透膜、洗涤沉渣、废滤布、沉淀池污泥。其中压滤滤渣、洗涤沉渣、沉淀池污泥回用于硅酸钠生产工序;化碱釜残渣、废包装袋、废反渗透膜、废滤布外卖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实验室废液和废包装物,废润滑油、和废液压油用于硅酸钠马蹄炉的链板机润滑用,不外排。实验室废液和废包装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风险预警监测系统、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建设事故水池和消防水收集系统,接收消防排水及其他事故状态下的排水;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之间应按照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外部水体。 | 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详尽可行的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完成评审备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