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时间:2024-10-28 |
兴水利发〔2024〕131号
中国石****公司****公司:
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已收悉,水**论证表及其他相关材料齐备,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取水许可。
一、批准事项
中国石****公司****公司**市范****加油站共九处,分别为**站、拣金站、围屏站、东新站、**站、曲河站、**河站、沙后所站及**路站,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取水用途为服务业用水,****加油站均为单井,年取水总量1.0837万立方米,年退水总量0.6982万立方米,退水方式为排****公司定期清掏,取水口坐标详见附表。
二、有关要求
1、按照规定,你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提交发放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经我局验收同意后发放取水许可证,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畴,取水许可有效期以取水许可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2、你单位应安装符合规定的取水计量设施,做好计量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并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否则不予取水。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在3日内向我局报告,并及时维修或更换。
3、你单位应在获得取水许可证后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本年度取水计划。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建议计划,并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应及时向我局提出计划调整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我局审核同意。
4、你单位应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加强水**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积极配合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用水台账记录并按时向我局报送,足额缴纳水**费。
5、取水许可有效期满自动失效。需延续取水许可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否则按注销处理。有效期内需变更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或重新办理取水许可。
附表 ****加油站取水口坐标表
序号 | 名称 | 取水口位置 | 取水井位置坐标 | |
经度 | 纬度 | |||
1 | **站 | **市**乡**村 | 120.641876 | 40.651972 |
2 | 拣金站 | **市红崖子镇拣金村 | 120.501025 | 40.599281 |
3 | 围屏站 | **市围屏乡围屏村围 | 120.331376 | 40.519232 |
4 | 东新站 | **市东辛庄镇市场 | 120.43445 | 40.365831 |
5 | **站 | **市刘台子乡**村 | 120.507062 | 40.335240 |
6 | 曲河站 | **市望海乡曲河村 | 120.499249 | 40.420661 |
7 | **河站 | **市沙后所镇南门外 | 120.571362 | 40.465456 |
8 | 沙后所站 | **市沙后所镇**村 | 120.575668 | 40.471314 |
9 | **路站 | **市曹庄镇庙后头村 | 120.751676 | 40.574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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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