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心村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020FJ24EP3135 (任务书编号:FS340********587号) | |
标段名称 | ****中心村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020FJ24EP3135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省**市**区方村街道集镇花方路67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军 0553-****03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广场2号写字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媛媛 138****981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09:15: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成员:**省金田建筑****公司) |
投标资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640.6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侯佳(设计负责人:周环) | |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建筑学高级工程师) | ||
资质证书编号:皖234****06317、(2018)****02265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方村****中心村建设设计施 工一体化项目;铭传乡聚星粮驿1953乡村**项目 EPCO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无 | ||
奖项 | 投标人:无 | |
项目负责人: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投标资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302.74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王旭东(设计负责人:徐来) | |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建筑设计高级工程师) | ||
资质证书编号:皖134********00105、07909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龙桥****中心村建设工程;沅 江市小河咀乡村**示范项目一期(EPC)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无 | ||
奖项 | 投标人:无 | |
项目负责人:无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意景****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投标资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778.2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谢天(设计负责人:杨韶馨) | |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建筑学正高级工程师) | ||
资质证书编号:陕261****56390(00)、240****276686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高新区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期 )第二批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四标段);**市**区江 东镇红砂村、佘厝洲村、下湖村、樟厝洲村生态宜居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勘察设计一体化EPC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无 | ||
奖项 | 投标人:无 | |
项目负责人: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市****公司;不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公示项 | 样本值单位:****公司、**山之名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意景****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基准价:****062.38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