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监测中心)
项目名称:**市域内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采购项目
标的名称:**市域内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市域内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小组于2024年10月30日下午,在**市****公司会议室,对关于********监测中心)《**市域内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采购项目》资料,进行可行性论证,经查阅相关材料及依据后,形成意见如下:
********总局授权的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管理局****事业单位、**省科技厅重点扶植科研院所之一。在人才队伍、科技创新、项目建设、管理能力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综合技术能力和服务创新能力,能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根据《中华人民**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管理局关于印发强制检定项目责任清单通知》(浙市监计〔2020〕第2号)规定,市级计量行政部门应按“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指定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研究院是唯一符合管理要求,且具备检定技术服务能力的单位。
因此,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02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实施单一来源的条件,建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委托****负责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钱塘区海通街580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监测中心)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52 5720 0866
传 真:/
地 址:**市**区**路299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监测中心****小组
联 系 人:朱惠琴
监管部门电话:0572-****080
传 真:/
地 址:**市**区**路29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60.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