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制图和成果总结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新区云谷大数据产业园 1栋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叁拾贰万叁仟陆佰元整(****600.00元)
评审报价金额:壹佰叁拾贰万叁仟陆佰元整(****600.0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制图和成果总结项目
服务范围:对**进行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制图和成果总结:包括(1)数据与数据库成果(2)数字化图件成果(3)文字成果
服务要求:1.开展制图结果和分析(评价)报告的验证评价、图件编印;2.负责各项数据复核,满足相关条件和要求;3.完成土壤普查成果的验收(县级、省级、国家级土壤普查成果验收,土壤普查成果的发布);4.成果汇总不只限于以上内容,最终以市、省、国家土壤普查办要求为准。5.团队要求:团队人员不低于6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名,技术负责人5名。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所有拟派项目成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人员。
服务时间:240日历天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凯(组长),张**,魏广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合同
收费金额:1.78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胜利西路1号中粮大厦11楼,联系电话:139****930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开发区南二环路4号农业农村局南楼2楼
联系方式:177****2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胜利西路1号中粮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39****93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夭德平、王海青
电 话:177****2901、139****9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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