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市园博文化旅游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集团文〔2024〕30号)及附件收悉。经委托****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市园博文化旅游项目,2302-420704-04-01-215241。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鄂**。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规划面积为 63.16公顷,主要建设主场馆、园博中心、服务驿站及其他附属配套建筑 22257㎡ ,**铺装道路等基础配套95377㎡ (含景区到交通干线的连接路、景区内道路、景区内自行车道、景区内步行道),****园区43710㎡ (城市展园、**园、国际**展园、吴都文化园、企业展园和市区展园),**停车场10288㎡ (配建智能充电桩42套),增设5G游客信息****园区管理系统、智慧导览系统、智慧互动设备等),及配套****园区标识系统、给排水管网、消防设施、安防监控及室外电缆电线弱电设施、路灯照明、休闲座椅、环卫设施、园艺小品等)。
四、设计方案: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的建筑、园路及铺装、桥涵、给排水等设计方案。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145307.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981.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419.15万元,工程预备费4720.05万元,征地拆迁费 33249.90万元,专项费8334.99万元,建设期利息4601.54万元。资金来****政府专项债、企业自筹及地方配套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执行项目投资管理有关规定,依照批复的内容和核定的投资概算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加强项目安全管理、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严禁建设主题公园及相关配套设施,****政府债务风险,****政府债务。
附件:**市园博文化旅游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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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