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渔村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10-30 15:50 至 2024-11-14 15:50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5485.27 | |||
地块规划用途 | 教育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区钻石南路15号 | |||
经度 | 114.874364 | 纬度 | 40.766642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0-15 至 2024-10-27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戈林 | 单位联系电话 | 134****5717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戈林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4****5717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李奇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1****1630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区钻石南路15号 | |||||
报告主要结论 | **渔村项目地块占地面积5485.27平方米(8.2279亩),位于**市**区钻石南路15号,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52′27.71″,北纬40°45′59.91″。四至范围为:**钻石南路,南至长**大街,****学院西校区,北至城建局住宅楼。根据历史影像和人员访谈,本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国有建设用地,1999年8月张****管理局将本地块划拨给**市桥****管理处用作办公、仓库用地,2010年**市桥****管理处将本地块出租给**渔村用作餐饮用地至今。根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经开区土地使用规划,调查地块规划为教育用地。 地块内污染识别结果:该调查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存在,地块内无地下储罐及工业污水管线,无有毒有害物质堆存,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酒店正常营运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放置收集点定时清运,餐饮污水、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隔油池、****酒店负责定期清运处理,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相邻地块污染识别结果:根据搜集到的历史卫星影像图,以及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资料,相邻地块历史上及现状没有工业企业存在,无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存在,未开展农业种植活动。相邻地块居民的生活垃圾放置收集点定时清运,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化粪池能够定期清运处理,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周边1km范围污染识别结果:根据搜集到的历史卫星影像图,以及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资料,本地块周围区域(1km范围)范围内主要为居民区、学校、医院、机关团体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公园绿地等,不涉及水源地,没有工业企业或污染源存在,居民的生活垃圾放置收集点定时清运,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化粪池能够定期清运处理,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以上分析结论,第一阶段调查认为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进行现场采样分析,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后可以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