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出让 | ||
**区117区信安二路东侧、****侧 | ||
交易公告 | ||
招拍挂出让 | ||
**** |
**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肇公易土告字[2024]70号
经批准,受****委托,****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5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 净面积 (㎡)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 | 起叫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万元) |
**** | **区55区星湖西堤西侧地段 | 商业用地兼容商务金融、娱乐用地 | 6423 | ≤1.2 | 40年 | 3500 | 700 | 100 |
DZ2024-24 | **区89区新园中路与信安四路交汇处 | 商业用地(兼容商务金融、娱乐用地) | 9311 | ≤3.0 | 40年 | 6650 | 1330 | 100 |
DZ2024-25 | **区76区星湖大道东侧 | A地块商业用地(兼容商务金融、娱乐用地)、B地块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20000 | ≤2.8[A地块≤3.0、B地块≤2.6(其中商业比例不大于10%)]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15200 | 3040 | 200 |
DZ2024-26 | **区102区仕贤路西、石东**侧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8185 | ≤2.8(其中商业比例不大于10%)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8000 | 1600 | 100 |
DZ2024-27 | **区117区信安二路东侧、****侧 | 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 19509 | ≤2.5(其中商业比例不大于10%)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10750 | 2150 | 200 |
本次拍****市政府的储备用地。
交易编号为****地块属“三旧”改造项目,通过拍卖方式确定改造主体,按现状交付,地块上现有旧建筑物,竞得人需在土地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自行拆除完毕。按****编制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肇自然资端宗字第(2024)12号]的规定要求执行,并根据《**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有关规定,鼓励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方式。竞得人在开展场地勘测时,同步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酒店,不得建设私人会所、别墅、民宅,酒店建筑须整体确权、不得分割出售。建设项目须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库并对社会公众开放。
交易编号为DZ2024-24地块按****编制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肇自然资端宗字第(2024)16号]的规定要求执行,并根据《**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有关规定,鼓励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方式。竞得人在开展场地勘测时,同步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本宗地净地交付。
交易编号为DZ2024-25地块为**区“三旧”改造项目,地块上现有旧建筑物,竞得人需在土地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自行拆除完毕。按****编制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肇自然资端宗字第(2024)15号]的规定要求执行:根据《**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有关规定,鼓励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方式。A地块须建设一间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m2、客房不少于300****酒店,酒店不得设计为公寓、不得分割销售。****酒店运营及品质保证,竞得人****酒店运营企业。A地块与B地块必须同步建设,酒店主体工程须封顶后,方可进行住宅项目销售。竞得人在开展场地勘测时,同步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关于明晰中有关量化计算方法的通知》(肇城规函〔2016〕336号)的要求,需缴纳配建费人民币594.16万元。本宗地净地交付。该出让宗地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实行“交房即发证”模式,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加协议内容约定
交易编号为DZ2024-26地块按****编制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肇自然资端宗字第(2024)17号]的规定要求执行,并根据《**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有关规定,鼓励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方式。竞得人在开展场地勘测时,同步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关于明晰中有关量化计算方法的通知》(肇城规函〔2016〕336号)的要求,需缴纳配建费人民币523.1852万元。本宗地净地交付,地上建筑物为建筑工棚,****储备中心所有,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可自行拆迁或保留作本宗地项目建设服务。该出让宗地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实行“交房即发证”模式,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加协议内容约定。
交易编号为DZ2024-27地块按****编制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肇自然资端宗字第(2024)13号]的规定要求执行,并根据《**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有关规定,鼓励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方式。根据《关于明晰中有关量化计算方法的通知》(肇城规函〔2016〕336号)的要求,需缴纳配建费人民币982.47324万元。首层要建设开放式公园,纳入总平面及建筑立面方案,公园建设费用不低于1000万元。竞得人在开展场地勘测时,同步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本宗地净地交付。该出让宗地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实行“交房即发证”模式,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加协议内容约定。
****中心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将土地交付给竞得人使用。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1‰向竞得人给付违约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竞得人自交付土地之日起,1年动工开发建设,动工后3年竣工。竞得人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时动工和竣工,每延期一日,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1‰的违约金。
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出让价款。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成交价款不包括契税和印花税,由竞得人承担。
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取消拍卖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交易编号为****地块土地成交价款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缴清(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作地价款)。交易编号为DZ2024-24、DZ2024-25、DZ2024-26、DZ2024-27地块土地成交价款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作地价款)。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宗地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须在**市**区范围内设立具****公司并在**市**区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竞买人若未在**市****公司,竞得宗地后,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在**市****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二)交易编号为DZ2024-25、DZ2024-26、DZ2024-27地块竞买人需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到账时间为准)。
五、交易编号为****网上拍卖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时30分;交易编号为DZ2024-24网上拍卖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0时00分;交易编号为DZ2024-25网上拍卖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0时30分;交易编号为DZ2024-26网上拍卖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1时00分;交易编号为DZ2024-27网上拍卖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1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市公共**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cn/ggzy-portal/#/441200/index)进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交易编号为DZ2024-25、DZ2024-26、DZ2024-27地块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浏览及下载。
(七)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七、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
联系地址:**市**三路24号
联系人:梁小姐、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8-****930
(二)****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8-****683
****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