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尚雅新居(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尚雅新居建设项目已由******开发区****管理局以衡高政投资核准【2023】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概况:**高新区尚雅新居建设项目主要包括5#-11#楼、A#楼、B#楼、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57095.95㎡。其中,5#楼(11+1层)地上建筑面积:7005.04㎡,地下建筑面积:634.55㎡;6#楼(10+1层)地上建筑面积:4595.85㎡,地下建筑面积:420.63㎡;7#楼(11+1层)地上建筑面积:7005.04㎡,地下建筑面积:634.55㎡;8#楼(10+1层)地上建筑面积:4595.85㎡,地下建筑面积:420.63㎡;9#楼(11+1层)地上建筑面积:7005.04㎡,地下建筑面积:625.4㎡;10#楼(11+1层)地上建筑面积:5028.27㎡,地下建筑面积:452.95㎡;11#楼(11+1层)地上建筑面积:4671.64㎡,地下建筑面积:427.93㎡;A#楼(2层)地上建筑面积:402.04㎡;B#楼(2层)地上建筑面积:973.49㎡;地下车库地下建筑面积:12168.95㎡,地上建筑面积28.1㎡。
2.3计划工期:2026年5月1日竣工验收合格(2025年6月份地上三层施工完成,符合预售条件)。
2.4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5建设地点:**高新区北区,时尚大街以西,水岸雅居三期以南,小西河以北。
2.6招标范围:尚雅新居(一期)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执行《****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要求的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单位须在**市公共**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cn/)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省****环西路128号—****交易中心,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省内任意城市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4.2投标单位须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按照首页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
4.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4.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无报名环节,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31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5日9时00分(**时间)之间任意时段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
5.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对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1.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开发区****管理局
电话:0318-****609
电子邮箱:****@126.com
7.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 0318-****186
7.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高新区尚雅新居(一期)施工投标人/供应商缴纳平台费3000元。
招标人:****
地址:**省**市高新区**西路1988号-1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318-****17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桃**育才南大街816号财贸大厦
联系人:冯经理
电话:0318-****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