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拟对所控股企业 ****、驻马****公司、****公司 所需的 絮凝剂 进行集中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1项目名称:****公司2024年10月份絮凝剂集中询比采购
2.2项目编号:****
2.3实施地点:**市胜利西路西段****、**县工人路14号驻马****公司、**县迎宾大道南段175号****公司。
2.4采购范围:
包(标段)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标准消耗 | 采购人 |
01 | 阳离子絮凝剂 | 吨 | 180 | 2.5kg/吨常干泥 | **** |
02 | 阴离子絮凝剂 | 吨 | 24 | 0.0045kg/吨水 | |
03 | 阳离子絮凝剂 | 吨 | 36 | 0.004kg/吨水 | 驻马****公司 |
04 | 阴离子絮凝剂 | 吨 | 30 | 0.004kg/吨水 | |
05 | 非离子絮凝剂 | 吨 | 12 | 0.0017kg/吨水 | |
06 | 阳离子絮凝剂 | 吨 | 100 | 0.033kg/吨水 | ****公司 |
07 | 阴离子絮凝剂 | 吨 | 10 | 0.005kg/吨水 | |
说明:采购期限1年。结算时,实际消耗高于标准消耗时,按标准消耗结算;实际消耗低于标准消耗时,按实际消耗结算。 |
2.5交货期要求:接到送货通知后 5 日内送货到厂。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如下)。
2.6.1阳离子絮凝剂
(1)主要成分:聚丙烯酰胺
(2)外观:白色颗粒或粉末
(3)固含量:≥90%
(4)灰分(720±5℃,4h恒重):≤5%
(5)分子量:≥700万
(6)溶解时间:≤60min
(7)氨氮:≤10.0 mg/g
(8)氨氮增加值:≤0.40 mg/L
(9)粒度(20目筛余量):≤10%
2.6.2阴离子絮凝剂
(1)主要成分:聚丙烯酰胺
(2)外观:白色颗粒或粉末
(3)固含量:≥90%
(4)灰分(720±5℃,4h恒重):≤15%
(5)分子量:≥600万
(6)溶解时间:≤60min
(7)氨氮:≤3.0 mg/g
(8)氨氮增加值:≤0.40 mg/L
(9)粒度(20目筛余量):≤10%
(10)不溶物:≤2.0%
2.6.3非离子絮凝剂
(1)外观:白色粉晶
(2)离子型:非离子
(3)分子量:≥1450万
(4)固含量:≥90%
(5)灰分(720±5℃,4h恒重):≤5%
(6)溶解时间:≤60min
(7)不溶物:≤0.5 %
2.6.4其它要求:供应商应同意采购人试用。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1.4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内外知名供应商或供应物资为知名品牌,②有在龙丰纸业、**纸业或瑞丰纸业类似(年产32万吨以上浆纸)生产线使用的业绩且取得显著成效,③供应物资已在龙丰纸业、**纸业或瑞丰纸业试用成功并能够给企业带来显著效益或者改善产品质量。
3.2信誉要求:
3.2.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2.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2.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2.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n/cr/list)查询。
3.2.5企****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2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小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2.2条款至3.2.3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
(4****小组查询结果为准。****小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小组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3.3.3投标保证金应从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文件签字、盖章齐全。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8日15:00前(**时间,下同),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 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具体收费要求,自行拟定,如收款账户等)
4.3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15:00。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询比组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30 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法,即在开标后、评审过程中的初步审查开始时进行(详见第三章)。
8.1询比组织人:****公司
地 址:**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10楼
联 系 人:高修言
联系电话:0371-****8815
8.2采 购 人:****
地 址:**市胜利西路西段
联 系 人:陈娟
联系电话:0393-****363 139****1519
8.3采 购 人:驻马****公司
地 址:**县工人路14号
联 系 人:李俊清
联系电话:0396-****210 151****5215
8.4采 购 人:****公司
地 址:**县迎宾大道南段175号
联 系 人:李志柯
联系电话:0391-****705 152****5222
8.5监督单位:****公司
地址:**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371-****5183
****公司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