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心医院PACS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PACS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沈****集团)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15:29 |
预算金额 | ¥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3398 | ||
采购单位 | ****(沈****集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路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 024-****3398、024-****526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丹 024****3398 | ||
附件: | |||
附件1 | ****PACS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上网.docx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沈****集团)
项目名称:****PACS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PACS系统运维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服务的一致性,保证医院PACS系统等数据的合法有效,更好的为患者服务,需要PACS系统供应商持续提供系统维护服务。
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的第7条:“7.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情形。
综上所述,特此申请以单****医院PACS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榴乡路88号院18号楼9层901-9(门牌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沈****集团)
地址:**省**市**区**路16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24-****3398、024-****526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省**市**区**路16号
联系电话:024-****526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
联系方式:张丹 024****3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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