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市创新型县(区)、乡镇试点建设评价结果的公示
关于**市创新型县(区)、乡镇试点建设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0-30 |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9〕141号)和《**市创新型县(区)、乡镇试点建设实施细则》(洪科创办字〔2020〕5号)有关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市创新型县(区)、乡镇试点建设评价工作,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将****科技局,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写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投诉电话:
****科技局监督评价与安全科:****3773
****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4246
****机关纪委:****4271
联系地址:****政府大楼4楼市科技局
附件:**市创新型县(区)、乡镇试点建设评价结果
****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序号 | 县区/乡镇 | 评价结果 |
1 | **区 | 合格 |
2 | **区 | 合格 |
3 | **县武阳镇 | 优秀 |
4 | **县南** | 合格 |
5 | **县向塘镇 | 合格 |
6 | **县**镇 | 合格 |
7 | **县石鼻镇 | 合格 |
8 | **区**镇 | 合格 |
9 | **县蒋巷镇 | 合格 |
10 | **区湖坊镇 | 合格 |
11 | **县李渡镇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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