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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能源,其它 |
征收土地信息 |
2024-07-31 10:59:24 |
**县 |
2024-07-31 10:59:24 |
****规划局 |
****征收土地公告(〔2024〕第6号) |
霍征地告〔2024〕6号 |
2024年6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自然**部印发《关于**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市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555号),2024年7月18日,****政府以《关于**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市段)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24〕224号),批准征收集体所有土地552.5497公顷(8288.2455亩),其中:批准征收**县集体所有土地296.6872公顷(4450.3080亩)。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白莲乡窑流村楼后组;岔路镇草楼村楼元组,**村**组、新塘组、大坝组、林一组;城******渔业村双台组、团结组,东岭村南二组、南三组、南四组、南五组、南六组、南七组、东七组,关嘴村枣林组、王元组、井塘组、龙三组、武庄组、砖井组、大塘组、庙岗组,老滩村双一组、双二组、双三组、双四组、双五组、新一组、新二组、新三组、新四组、新五组、老一组、老二组、老三组、老四组、老五组、老六组、老七组、老八组、老九组、老十组、老十一组,**村楼五组、长八组、长十组、长九组、双五组、双方组,汪集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十四组、十五组、十六组、十七组、十八组,王台村王东组、王西组、王台组、杜台组、杜西组、蒋一组、蒋二组、蒋三组、大沟组、台南组、台北组、庙南组、庙北组、龙斗组、陆台组,望淮村望淮三组、望淮四组、望淮五组、望淮六组、望淮七组、望淮九组、望淮十组、望淮十一组、望淮十二组、望淮十三组、望淮十五组、望淮十六组,**口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十四组、十五组,枣林村桥头组、都庄组、徐店组,邹台村湖一组、湖二组、湖三组、邹一组;范桥镇老楼村窑广组、四连组、屠庄组、联欢组、潘嘴组、冲北组,倪庙村倪庙组、郢东组,顺和村湖一组;冯井镇八里村下庄组,团山村河岗组;冯瓴镇冯瓴村梨园组、井沿组,冯台村时台组、九坊组、小台组、大沙台组、小沙台组,柳台村**组、南台组、申台组、姚台组、范台组、聂台组、造林组、**组、沙滩组,民生村窑厂组、梨园组、闸口组、坝拐组、民生组、小河组、尧台组、沟岭组、湖台组、尧厂组、大台组,淠西村下圩组、时台组、龙台组、夏台组、李台组,秦台村桑湾组、**组、牛台组、油坊组、新圩组、张台组、中心组、刘台组、尚台组、周台组、秦台组、汤台组、大树组、李台组,唐庄村胡台组、大李台组,新台村新沟组、**组、**组、大郢组、小湖组、五一组、**组;高塘镇傅井村堰湾组、腰庄组、新楼组、陈庄组、郑庄组、杨咀组、学校组、龙王组、户圩组、傅井组,高塘村西巷组、祠堂组、塘西组,冀台村前圩组、大台组、小台组、黑台组、南元组,尚塘村庞桥组、新桥组,五里庄村院墙组,张罗村洪圩组、东庄组、后元组、罗郢组、蒋郢组、破楼组、韩庙组、张庄组、张民组、张罗组,朱老庄村下庄组、三桥组、孙堰组、集南组、新庄组、朱庄组、东槐组;**镇柏树林村,朱塔村大湖组、顺河组;花园镇高岗寺村塘拐组、朱圩组,合立庙村陈岗组、团结组、陈圩组,社岗村赵台组、瓦门组、老圩组,姚楼村下郢组、朱圩组、塘行组,圆觉寺村许岗组、大庄组;临淮岗镇后楼村楼东组,临闸村曹五组,刘台村大五组、小二组、小三组、**组,上姜台村上一组、上七组、任三组、上六组、任五组、任七组,双砖井村岗头组、中心组、**组、**南组、**北组、红卫一组,张台村张一组、张二组、张三组、张四组、李一组、李二组、李三组;临水镇陈村村陈西组、陈东组,何庙村温南组、温东组、温北组、温西组、引东组、引西组,老郢村南店组、曹圩组、庙西组、李圩组、大元组、姜一组、姜二组、姜三组、姜四组,李集村老庄组、腰庄组、吕祠组、东圩组、南二组、南一组、南三组、南四组、南五组,李楼村洼东组、洼西组、庙西组、后圩组、远郢组,临水村七组、八组,三郢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十三组,司口村十一组、六组、五组、四组、集南组、前圩组、圩西组,司圩村马厂组、九庙庄组、下郢组、庙台组,王岗村一组、二组、三组、老胡组,魏岗村三组、岗五组、一组、二组、坝池组、新庄组、赵岗组、宁庄组、王庄组、彭岗组,吴台村新庄组,张楼村张西组、张中组、敖圩组、潘东组、刘东组、王庄组、程庄组、**组,张庙村后刘组、前刘组、下庄组、金西组、**组、**组、老庄组,赵台村付庄组、小庄组、许庄组、张庄组、赵四组、赵三组、赵二组、赵东组、赵西组;孟集镇姜嘴村姜嘴组,南汪村**组,中心店村南楼组、北庄组;**镇**庄村刘岗组,周岗村草庙组;彭塔镇慈佛寺村砖井组、前楼组、后楼组,高楼村塘坎组、上郢组,彭塔村堰边组、赵怡组、刘老庄组,千金田村新平组、**组、乔岗组、湾坎组,顺河村**组、东洼组、从圩组、六堰组,松台村王行组、凡台组、黄台组、**组、西圩组、陈台组、李楼组、唐庄组,西隐贤村徐台组、刘台组、黄台组、**组、陈台组、东李台组、东滩组、**组、楼台组、建设组、王台组、谢台组、胡台组、西台组、洼窝组、后滩组、下台组、上台组、中心组,赵圩村护仓组、爱仓组、桃元组、孙圩组、幸南组、幸北组、中心组、团结组、庙西组、赵圩组、埂头组;三流乡九丫槐村堰头组,老集村江郢组、三墩组、乌岗组、上庄组;石店镇高庄村孙塘组、甄庄组、戈圩组、关庄组,井岗村后郢组、陈洼组、前庄组、后庄组,桥岗村路圩组、望岗组、张岗组、杨嘴组,双庙村高楼组、古堆组、前郢组、雷元组、双庙组、楼元组,水晶宫村二堰组、树林组,五塔寺村花元组、兰桥组、戈湾组、潘坟组、南郢组、后庄组、双龙组、新店组、花园组、西毛组、南塘组;王截流乡陈郢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一组、十二组,东湾村五组、六组,李郢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十四组,王楼村六组、七组,下楼村九组、十组;夏店镇民安村前台组、櫆台组;长集镇大墩村同义组;周集镇大成村刘祠组、祠西组、双台组,富矿村沟北组、庄台组、沟西组、下塘埂组、圩里组、杨庄组,黄杨村高原组、双台组、关南组、李台组,蒋郢村汪一组、汪二组、蒋二组、蒋三组、老二组,燎东村沟里组,燎西村胡东组,卢庙村郭西组、郭东组、郭店组、南台组、**组、孙台组、巷西组、老台组、小台组、高场组、庙西组、**组、圩东组、中心组、巷中组,倪岗村祠后组、朱庄组、刘庄组、薛庄组、五组、六组、七组、四组、三组、倪西组、倪中组、孙东组、孙西组、下庄组,**村黄岗组,薛集村集东组、楼东组、高庄组、北庄组,闸口村陈西组、陈东组,朱港村一组、三组、五组、八组、**组、**组范围内。
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本次批准征收土地面积296.6872公顷(4450.3080亩),其中:农用地172.5211公顷(2587.8165亩),含耕地51.3742公顷(770.6130亩)、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67.1027公顷(1006.5405亩);未利用地57.0634公顷(855.9510亩)。具体现状如下:
白莲乡窑流村楼后组集体所有土地0.3543公顷(5.3145亩)。其中:农用地0.1903公顷(2.8545亩),建设用地0.164公顷(2.46亩)。
岔路镇草楼村楼元组集体所有土地0.4012公顷(6.018亩)。其中:农用地0.4012公顷(6.018亩),含耕地0.3855公顷(5.7825亩)。
岔路镇**村**组、新塘组、大坝组、林一组集体所有土地5.4454公顷(81.681亩)。其中:农用地5.1692公顷(77.538亩),含耕地3.7429公顷(56.1435亩),建设用地0.2427公顷(3.6405亩),未利用地0.0335公顷(0.5025亩)。
城******渔业村双台组、团结组集体所有土地0.028公顷(0.42亩)。其中:农用地0.0076公顷(0.114亩),建设用地0.0204公顷(0.306亩)。
城**乡东岭村南二组、南三组、南四组、南五组、南六组、南七组、东七组集体所有土地0.3252公顷(4.878亩)。其中:建设用地0.3203公顷(4.8045亩),未利用地0.0049公顷(0.0735亩)。
城**乡关嘴村枣林组、王元组、井塘组、龙三组、武庄组、砖井组、大塘组、庙岗组集体所有土地6.9935公顷(104.9025亩)。其中:农用地4.0256公顷(60.384亩),含耕地1.8628公顷(27.942亩),建设用地0.0935公顷(1.4025亩),未利用地2.8744公顷(43.116亩)。
城**乡老滩村双一组、双二组、双三组、双四组、双五组、新一组、新二组、新三组、新四组、新五组、老一组、老二组、老三组、老四组、老五组、老六组、老七组、老八组、老九组、老十组、老十一组集体所有土地1.4251公顷(21.3765亩)。其中:农用地0.0223公顷(0.3345亩),含耕地0.0019公顷(0.0285亩),建设用地1.4028公顷(21.042亩)。
城**乡**村楼五组、长八组、长十组、长九组、双五组、双方组集体所有土地2.0566公顷(30.849亩)。其中:农用地0.2827公顷(4.2405亩),含耕地0.0709公顷(1.0635亩),建设用地1.7084公顷(25.626亩),未利用地0.0655公顷(0.9825亩)。
城**乡汪集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十四组、十五组、十六组、十七组、十八组集体所有土地0.3399公顷(5.0985亩)。其中:农用地0.1874公顷(2.811亩),含耕地0.0034公顷(0.051亩),建设用地0.0133公顷(0.1995亩),未利用地0.1392公顷(2.0880亩)。
城**乡王台村王东组、王西组、王台组、杜台组、杜西组、蒋一组、蒋二组、蒋三组、大沟组、台南组、台北组、庙南组、庙北组、龙斗组、陆台组集体所有土地0.9612公顷(14.418亩)。其中:农用地0.932公顷(13.98亩),含耕地0.1917公顷(2.8755亩),建设用地0.0077公顷(0.1155亩),未利用地0.0215公顷(0.3225亩)。
城**乡望淮村望淮三组、望淮四组、望淮五组、望淮六组、望淮七组、望淮九组、望淮十组、望淮十一组、望淮十二组、望淮十三组、望淮十五组、望淮十六组集体所有土地0.082公顷(1.23亩)。其中:农用地0.0048公顷(0.072亩),建设用地0.0718公顷(1.077亩),未利用地0.0054公顷(0.081亩)。
城**乡**口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十四组、十五组集体所有土地3.2581公顷(48.8715亩)。其中:农用地2.776公顷(41.64亩),含耕地1.2426公顷(18.639亩),建设用地0.4579公顷(6.8685亩),未利用地0.0242公顷(0.36300亩)。
城**乡枣林村桥头组、都庄组、徐店组集体所有土地0.5605公顷(8.4075亩)。其中:农用地0.259公顷(3.885亩),含耕地0.2506公顷(3.759亩),未利用地0.3015公顷(4.5225亩)。
城**乡邹台村湖一组、湖二组、湖三组、邹一组集体所有土地1.0873公顷(16.3095亩)。其中:农用地1.0193公顷(15.2895亩),含耕地0.9152公顷(13.728亩),未利用地0.068公顷(1.0200亩)。
范桥镇老楼村窑广组、四连组、屠庄组、联欢组、潘嘴组、冲北组集体所有土地10.4005公顷(156.0075亩)。其中:农用地7.3675公顷(110.5125亩),含耕地2.7648公顷(41.472亩),建设用地0.509公顷(7.635亩),未利用地2.524公顷(37.86亩)。
范桥镇倪庙村倪庙组、郢东组集体所有土地0.1021公顷(1.5315亩)。其中:农用地0.1021公顷(1.5315亩),含耕地0.0509公顷(0.7635亩)。
范桥镇顺和村湖一组集体所有土地0.2712公顷(4.068亩)。其中:农用地0.2668公顷(4.002亩),含耕地0.0332公顷(0.498亩),建设用地0.0044公顷(0.066亩)。
冯井镇八里村下庄组集体所有土地2.5468公顷(38.202亩)。其中:农用地2.5468公顷(38.202亩),含耕地0.2319公顷(3.4785亩)。
冯井镇团山村河岗组集体所有土地0.285公顷(4.275亩)。其中:农用地0.1965公顷(2.9475亩),含耕地0.0086公顷(0.129亩),建设用地0.0835公顷(1.2525亩),未利用地0.005公顷(0.075亩)。
冯瓴镇冯瓴村梨园组、井沿组集体所有土地0.9655公顷(14.4825亩)。其中:农用地0.8869公顷(13.3035亩),含耕地0.3666公顷(5.499亩),建设用地0.0786公顷(1.179亩)。
冯瓴镇冯台村时台组、九坊组、小台组、大沙台组、小沙台组集体所有土地5.5478公顷(83.217亩)。其中:农用地3.7201公顷(55.8015亩),含耕地0.2103公顷(3.1545亩),建设用地1.8277公顷(27.4155亩)。
冯瓴镇柳台村**组、南台组、申台组、姚台组、范台组、聂台组、造林组、**组、沙滩组集体所有土地3.1092公顷(46.638亩)。其中:农用地2.8884公顷(43.326亩),含耕地0.1222公顷(1.833亩),建设用地0.2208公顷(3.312亩)。
冯瓴镇民生村窑厂组、梨园组、闸口组、坝拐组、民生组、小河组、尧台组、沟岭组、湖台组、尧厂组、大台组集体所有土地18.0448公顷(270.672亩)。其中:农用地8.1474公顷(122.211亩),含耕地2.681公顷(40.215亩),建设用地6.1438公顷(92.157亩),未利用地3.7536公顷(56.304亩)。
冯瓴镇淠西村下圩组、时台组、龙台组、夏台组、李台组集体所有土地13.4423公顷(201.6345亩)。其中:农用地7.4925公顷(112.3875亩),含耕地0.5063公顷(7.5945亩),建设用地5.929公顷(88.935亩),未利用地0.0208公顷(0.312亩)。
冯瓴镇秦台村桑湾组、**组、牛台组、油坊组、新圩组、张台组、中心组、刘台组、尚台组、周台组、秦台组、汤台组、大树组、李台组集体所有土地10.2645公顷(153.9675亩)。其中:农用地7.2168公顷(108.252亩),含耕地0.0033公顷(0.0495亩),建设用地1.9941公顷(29.9115亩),未利用地1.0536公顷(15.804亩)。
冯瓴镇唐庄村胡台组、大李台组集体所有土地4.5571公顷(68.3565亩)。其中:农用地1.5523公顷(23.2845亩),含耕地0.4213公顷(6.3195亩),建设用地2.9032公顷(43.548亩),未利用地0.1016公顷(1.524亩)。
冯瓴镇新台村新沟组、**组、**组、大郢组、小湖组、五一组、**组集体所有土地15.1999公顷(227.9985亩)。其中:农用地7.7376公顷(116.064亩),含耕地1.2154公顷(18.231亩),建设用地5.2015公顷(78.0225亩),未利用地2.2608公顷(33.912亩)。
高塘镇傅井村堰湾组、腰庄组、新楼组、陈庄组、郑庄组、杨咀组、学校组、龙王组、户圩组、傅井组集体所有土地12.4549公顷(186.8235亩)。其中:农用地1.4705公顷(22.0575亩),含耕地1.1371公顷(17.0565亩),建设用地5.4371公顷(81.5565亩),未利用地5.5473公顷(83.2095亩)。
高塘镇高塘村西巷组、祠堂组、塘西组集体所有土地0.2263公顷(3.3945亩)。其中:农用地0.2263公顷(3.3945亩),含耕地0.0355公顷(0.5325亩)。
高塘镇冀台村前圩组、大台组、小台组、黑台组、南元组集体所有土地0.0175公顷(0.2625亩)。其中:农用地0.0055公顷(0.0825亩),建设用地0.012公顷(0.18亩)。
高塘镇尚塘村庞桥组、新桥组集体所有土地2.8848公顷(43.272亩)。其中:农用地1.5831公顷(23.7465亩),含耕地1.2376公顷(18.564亩),未利用地1.3017公顷(19.5255亩)。
高塘镇五里庄村院墙组集体所有土地0.6032公顷(9.048亩)。其中:农用地0.6032公顷(9.048亩),含耕地0.3215公顷(4.8225亩)。
高塘镇张罗村洪圩组、东庄组、后元组、罗郢组、蒋郢组、破楼组、韩庙组、张庄组、张民组、张罗组集体所有土地7.4904公顷(112.356亩)。其中:农用地2.5181公顷(37.7715亩),含耕地2.2305公顷(33.4575亩),未利用地4.9723公顷(74.5845亩)。
高塘镇朱老庄村下庄组、三桥组、孙堰组、集南组、新庄组、朱庄组、东槐组集体所有土地5.133公顷(76.995亩)。其中:农用地4.9478公顷(74.217亩),含耕地2.9026公顷(43.539亩),建设用地0.1852公顷(2.778亩)。
**镇柏树林村集体所有土地0.2478公顷(3.717亩)。其中:农用地0.0623公顷(0.9345亩),含耕地0.0579公顷(0.8685亩),建设用地0.1854公顷(2.781亩),未利用地0.0001公顷(0.0015亩)。
**镇朱塔村大湖组、顺河组集体所有土地0.6207公顷(9.3105亩)。其中:农用地0.4363公顷(6.5445亩),含耕地0.4311公顷(6.4665亩),建设用地0.0683公顷(1.0245亩),未利用地0.1161公顷(1.7415亩)。
花园镇高岗寺村塘拐组、朱圩组集体所有土地0.2976公顷(4.464亩)。其中:农用地0.1504公顷(2.256亩),含耕地0.0335公顷(0.5025亩),建设用地0.1428公顷(2.142亩),未利用地0.0044公顷(0.066亩)。
花园镇合立庙村陈岗组、团结组、陈圩组集体所有土地0.9987公顷(14.9805亩)。其中:农用地0.997公顷(14.955亩),含耕地0.1416公顷(2.124亩),建设用地0.0017公顷(0.0255亩)。
花园镇社岗村赵台组、瓦门组、老圩组集体所有土地0.7121公顷(10.6815亩)。其中:农用地0.4831公顷(7.2465亩),建设用地0.1184公顷(1.776亩),未利用地0.1106公顷(1.659亩)。
花园镇姚楼村下郢组、朱圩组、塘行组集体所有土地0.5691公顷(8.5365亩)。其中:农用地0.2296公顷(3.444亩),含耕地0.0662公顷(0.993亩),建设用地0.3292公顷(4.938亩),未利用地0.0103公顷(0.1545亩)。
花园镇圆觉寺村许岗组、大庄组集体所有土地0.6371公顷(9.5565亩)。其中:农用地0.2617公顷(3.9255亩),含耕地0.1571公顷(2.3565亩),建设用地0.3667公顷(5.5005亩),未利用地0.0087公顷(0.1305亩)。
临淮岗镇后楼村楼东组集体所有土地0.0007公顷(0.0105亩)。其中:建设用地0.0007公顷(0.0105亩)。
临淮岗镇临闸村曹五组集体所有土地0.1538公顷(2.307亩)。其中:农用地0.1064公顷(1.596亩),含耕地0.0961公顷(1.4415亩),未利用地0.0474公顷(0.711亩)。
临淮岗镇刘台村大五组、小二组、小三组、**组集体所有土地0.9472公顷(14.208亩)。其中:农用地0.155公顷(2.325亩),含耕地0.0049公顷(0.0735亩),建设用地0.7907公顷(11.8605亩),未利用地0.0015公顷(0.0225亩)。
临淮岗镇上姜台村上一组、上七组、任三组、上六组、任五组、任七组集体所有土地0.9639公顷(14.4585亩)。其中:农用地0.937公顷(14.055亩),含耕地0.5545公顷(8.3175亩),建设用地0.0269公顷(0.4035亩)。
临淮岗镇双砖井村岗头组、中心组、**组、**南组、**北组、红卫一组集体所有土地0.9642公顷(14.463亩)。其中:农用地0.181公顷(2.715亩),含耕地0.1233公顷(1.8495亩),建设用地0.7439公顷(11.1585亩),未利用地0.0393公顷(0.5895亩)。
临淮岗镇张台村张一组、张二组、张三组、张四组、李一组、李二组、李三组集体所有土地0.2053公顷(3.0795亩)。其中:农用地0.2036公顷(3.054亩),含耕地0.1559公顷(2.3385亩),未利用地0.0017公顷(0.0255亩)。
临水镇陈村村陈西组、陈东组集体所有土地0.1972公顷(2.958亩)。其中:农用地0.1972公顷(2.958亩)。
临水镇何庙村温南组、温东组、温北组、温西组、引东组、引西组集体所有土地0.9901公顷(14.8515亩)。其中:农用地0.9249公顷(13.8735亩),含耕地0.4796公顷(7.194亩),建设用地0.0446公顷(0.669亩),未利用地0.0206公顷(0.309亩)。
临水镇老郢村南店组、曹圩组、庙西组、李圩组、大元组、姜一组、姜二组、姜三组、姜四组集体所有土地0.2023公顷(3.0345亩)。其中:农用地0.0021公顷(0.0315亩),含耕地0.0021公顷(0.0315亩),建设用地0.1077公顷(1.6155亩),未利用地0.0925公顷(1.3875亩)。
临水镇李集村老庄组、腰庄组、吕祠组、东圩组、南二组、南一组、南三组、南四组、南五组集体所有土地0.0401公顷(0.6015亩)。其中:农用地0.0366公顷(0.549亩),含耕地0.0311公顷(0.4665亩),建设用地0.0025公顷(0.0375亩),未利用地0.001公顷(0.015亩)。
临水镇李楼村洼东组、洼西组、庙西组、后圩组、远郢组集体所有土地1.2745公顷(19.1175亩)。其中:农用地1.2745公顷(19.1175亩),含耕地0.2931公顷(4.3965亩)。
临水镇临水村七组、八组集体所有土地0.6396公顷(9.594亩)。其中:农用地0.2082公顷(3.123亩),含耕地0.0052公顷(0.078亩),建设用地0.3425公顷(5.1375亩),未利用地0.0889公顷(1.3335亩)。
临水镇三郢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十三组集体所有土地0.1743公顷(2.6145亩)。其中:农用地0.1743公顷(2.6145亩),含耕地0.0357公顷(0.5355亩)。
临水镇司口村十一组、六组、五组、四组、集南组、前圩组、圩西组集体所有土地0.3868公顷(5.8020亩)。其中:农用地0.2161公顷(3.2415亩),含耕地0.1669公顷(2.5035亩),建设用地0.0425公顷(0.6375亩),未利用地0.1282公顷(1.9230亩)。
临水镇司圩村马厂组、九庙庄组、下郢组、庙台组集体所有土地4.0188公顷(60.282亩)。其中:农用地4.0168公顷(60.252亩),含耕地0.5382公顷(8.073亩),建设用地0.002公顷(0.03亩)。
临水镇王岗村一组、二组、三组、老胡组集体所有土地1.0286公顷(15.429亩)。其中:农用地1.0153公顷(15.2295亩),含耕地0.4794公顷(7.191亩),建设用地0.0065公顷(0.0975亩),未利用地0.0068公顷(0.102亩)。
临水镇魏岗村三组、岗五组、一组、二组、坝池组、新庄组、赵岗组、宁庄组、王庄组、彭岗组集体所有土地0.4317公顷(6.4755亩)。其中:农用地0.1625公顷(2.4375亩),含耕地0.0199公顷(0.2985亩),建设用地0.0708公顷(1.062亩),未利用地0.1984公顷(2.976亩)。
临水镇吴台村新庄组集体所有土地0.0899公顷(1.3485亩)。其中:建设用地0.0899公顷(1.3485亩)。
临水镇张楼村张西组、张中组、敖圩组、潘东组、刘东组、王庄组、程庄组、**组集体所有土地3.878公顷(58.17亩)。其中:农用地3.3677公顷(50.5155亩),含耕地1.4118公顷(21.177亩),建设用地0.4987公顷(7.4805亩),未利用地0.0116公顷(0.174亩)。
临水镇张庙村后刘组、前刘组、下庄组、金西组、**组、**组、老庄组集体所有土地0.0916公顷(1.374亩)。其中:农用地0.0916公顷(1.374亩)。
临水镇赵台村付庄组、小庄组、许庄组、张庄组、赵四组、赵三组、赵二组、赵东组、赵西组集体所有土地11.8225公顷(177.3375亩)。其中:农用地9.4061公顷(141.0915亩),含耕地2.6947公顷(40.4205亩),建设用地2.4164公顷(36.246亩)。
孟集镇姜嘴村姜嘴组集体所有土地0.5065公顷(7.5975亩)。其中:农用地0.3418公顷(5.127亩),含耕地0.2245公顷(3.3675亩),建设用地0.1343公顷(2.0145亩),未利用地0.0304公顷(0.456亩)。
孟集镇南汪村**组集体所有土地0.1381公顷(2.0715亩)。其中:农用地0.0015公顷(0.0225亩),含耕地0.0015公顷(0.0225亩),建设用地0.1359公顷(2.0385亩),未利用地0.0007公顷(0.0105亩)。
****中心店村南楼组、北庄组集体所有土地0.3568公顷(5.352亩)。其中:农用地0.194公顷(2.91亩),建设用地0.1503公顷(2.2545亩),未利用地0.0125公顷(0.1875亩)。
**镇**庄村刘岗组集体所有土地1.5876公顷(23.814亩)。其中:农用地0.7412公顷(11.118亩),含耕地0.6743公顷(10.1145亩),建设用地0.4413公顷(6.6195亩),未利用地0.4051公顷(6.0765亩)。
**镇周岗村草庙组集体所有土地0.1402公顷(2.103亩)。其中:农用地0.0803公顷(1.2045亩),含耕地0.0232公顷(0.348亩),建设用地0.0316公顷(0.474亩),未利用地0.0283公顷(0.4245亩)。
彭塔镇慈佛寺村砖井组、前楼组、后楼组集体所有土地3.236公顷(48.54亩)。其中:农用地3.236公顷(48.54亩),含耕地1.0387公顷(15.5805亩)。
彭塔镇高楼村塘坎组、上郢组集体所有土地3.3336公顷(50.004亩)。其中:农用地3.2334公顷(48.501亩),含耕地0.6451公顷(9.6765亩),建设用地0.1002公顷(1.503亩)。
彭塔镇彭塔村堰边组、赵怡组、刘老庄组集体所有土地3.2069公顷(48.1035亩)。其中:农用地0.096公顷(1.44亩),建设用地0.2496公顷(3.744亩),未利用地2.8613公顷(42.9195亩)。
彭塔镇千金田村新平组、**组、乔岗组、湾坎组集体所有土地4.7614公顷(71.421亩)。其中:农用地4.7561公顷(71.3415亩),含耕地0.7679公顷(11.5185亩),建设用地0.0053公顷(0.0795亩)。
彭塔镇顺河村**组、东洼组、从圩组、六堰组集体所有土地1.8271公顷(27.4065亩)。其中:农用地0.036公顷(0.54亩),含耕地0.0084公顷(0.126亩),建设用地0.1996公顷(2.994亩),未利用地1.5915公顷(23.8725亩)。
彭塔镇松台村王行组、凡台组、黄台组、**组、西圩组、陈台组、李楼组、唐庄组集体所有土地12.0731公顷(181.0965亩)。其中:农用地6.3978公顷(95.967亩),含耕地2.6403公顷(39.6045亩),建设用地4.5911公顷(68.8665亩),未利用地1.0842公顷(16.263亩)。
彭塔镇西隐贤村徐台组、刘台组、黄台组、**组、陈台组、东李台组、东滩组、**组、楼台组、建设组、王台组、谢台组、胡台组、西台组、洼窝组、后滩组、下台组、上台组、中心组集体所有土地22.0933公顷(331.3995亩)。其中:农用地6.1458公顷(92.187亩),含耕地0.7415公顷(11.1225亩),建设用地9.926公顷(148.89亩),未利用地6.0215公顷(90.3225亩)。
彭塔镇赵圩村护仓组、爱仓组、桃元组、孙圩组、幸南组、幸北组、中心组、团结组、庙西组、赵圩组、埂头组集体所有土地13.6237公顷(204.3555亩)。其中:农用地5.219公顷(78.285亩),含耕地1.4548公顷(21.822亩),建设用地5.0694公顷(76.041亩),未利用地3.3353公顷(50.0295亩)。
三流乡九丫槐村堰头组集体所有土地0.0473公顷(0.7095亩)。其中:建设用地0.0473公顷(0.7095亩)。
三流乡老集村江郢组、三墩组、乌岗组、上庄组集体所有土地0.8719公顷(13.0785亩)。其中:农用地0.6714公顷(10.071亩),含耕地0.1048公顷(1.572亩),建设用地0.1933公顷(2.8995亩),未利用地0.0072公顷(0.108亩)。
石店镇高庄村孙塘组、甄庄组、戈圩组、关庄组集体所有土地3.357公顷(50.355亩)。其中:农用地0.729公顷(10.935亩),含耕地0.5498公顷(8.247亩),未利用地2.628公顷(39.42亩)。
石店镇井岗村后郢组、陈洼组、前庄组、后庄组集体所有土地8.2611公顷(123.9165亩)。其中:农用地1.7088公顷(25.632亩),含耕地1.0399公顷(15.5985亩),建设用地2.7454公顷(41.181亩),未利用地3.8069公顷(57.1035亩)。
石店镇桥岗村路圩组、望岗组、张岗组、杨嘴组集体所有土地9.9745公顷(149.6175亩)。其中:农用地4.5838公顷(68.757亩),含耕地2.4309公顷(36.4635亩),建设用地0.0675公顷(1.0125亩),未利用地5.3232公顷(79.848亩)。
石店镇双庙村高楼组、古堆组、前郢组、雷元组、双庙组、楼元组集体所有土地1.0565公顷(15.8475亩)。其中:未利用地1.0565公顷(15.8475亩)。
石店镇水晶宫村二堰组、树林组集体所有土地0.4251公顷(6.3765亩)。其中:农用地0.2154公顷(3.231亩),含耕地0.2105公顷(3.1575亩),建设用地0.1159公顷(1.7385亩),未利用地0.0938公顷(1.407亩)。
石店镇五塔寺村花元组、兰桥组、戈湾组、潘坟组、南郢组、后庄组、双龙组、新店组、花园组、西毛组、南塘组集体所有土地3.7987公顷(56.9805亩)。其中:农用地1.2241公顷(18.3615亩),含耕地1.0182公顷(15.273亩),未利用地2.5746公顷(38.619亩)。
王截流乡陈郢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一组、十二组集体所有土地4.6988公顷(70.482亩)。其中:农用地4.3877公顷(65.8155亩),含耕地0.0059公顷(0.0885亩),建设用地0.3111公顷(4.6665亩)。
王截流乡东湾村五组、六组集体所有土地3.7846公顷(56.769亩)。其中:农用地3.7178公顷(55.767亩),含耕地0.0847公顷(1.2705亩),建设用地0.0668公顷(1.002亩)。
王截流乡李郢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十四组集体所有土地0.7722公顷(11.583亩)。其中:农用地0.732公顷(10.98亩),含耕地0.0024公顷(0.036亩),建设用地0.0402公顷(0.603亩)。
王截流乡王楼村六组、七组集体所有土地1.201公顷(18.015亩)。其中:农用地1.201公顷(18.015亩)。
王截流乡下楼村九组、十组集体所有土地0.0335公顷(0.5025亩)。其中:农用地0.0335公顷(0.5025亩),含耕地0.0225公顷(0.3375亩)。
夏店镇民安村前台组、櫆台组集体所有土地1.001公顷(15.015亩)。其中:农用地0.3283公顷(4.9245亩),含耕地0.0823公顷(1.2345亩),建设用地0.6124公顷(9.186亩),未利用地0.0603公顷(0.9045亩)。
长集镇大墩村同义组集体所有土地1.2179公顷(18.2685亩)。其中:农用地1.1801公顷(17.7015亩),含耕地0.1071公顷(1.6065亩),未利用地0.0378公顷(0.567亩)。
周集镇大成村刘祠组、祠西组、双台组集体所有土地2.0174公顷(30.261亩)。其中:农用地2.0174公顷(30.261亩),含耕地0.2369公顷(3.5535亩)。
周集镇富矿村沟北组、庄台组、沟西组、下塘埂组、圩里组、杨庄组集体所有土地4.5306公顷(67.959亩)。其中:农用地4.5213公顷(67.8195亩),含耕地1.9634公顷(29.451亩),建设用地0.0093公顷(0.1395亩)。
周集镇黄杨村高原组、双台组、关南组、李台组集体所有土地0.0324公顷(0.486亩)。其中:农用地0.0324公顷(0.486亩),含耕地0.0058公顷(0.087亩)。
周集镇蒋郢村汪一组、汪二组、蒋二组、蒋三组、老二组集体所有土地0.9862公顷(14.793亩)。其中:农用地0.9862公顷(14.793亩),含耕地0.073公顷(1.095亩)。
周集镇燎东村沟里组集体所有土地0.5627公顷(8.4405亩)。其中:农用地0.2196公顷(3.294亩),含耕地0.1411公顷(2.1165亩),建设用地0.2464公顷(3.696亩),未利用地0.0967公顷(1.4505亩)。
周集镇燎西村胡东组集体所有土地0.0408公顷(0.612亩)。其中:农用地0.0001公顷(0.0015亩),建设用地0.0286公顷(0.429亩),未利用地0.0121公顷(0.1815亩)。
周集镇卢庙村郭西组、郭东组、郭店组、南台组、**组、孙台组、巷西组、老台组、小台组、高场组、庙西组、**组、圩东组、中心组、巷中组集体所有土地1.2938公顷(19.407亩)。其中:农用地1.2914公顷(19.371亩),含耕地0.1764公顷(2.646亩),建设用地0.0024公顷(0.036亩)。
周集镇倪岗村祠后组、朱庄组、刘庄组、薛庄组、五组、六组、七组、四组、三组、倪西组、倪中组、孙东组、孙西组、下庄组集体所有土地3.9201公顷(58.8015亩)。其中:农用地3.8166公顷(57.249亩),含耕地0.4679公顷(7.0185亩),建设用地0.1034公顷(1.551亩),未利用地0.0001公顷(0.0015亩)。
周集镇**村黄岗组集体所有土地0.0331公顷(0.4965亩)。其中:农用地0.0331公顷(0.4965亩),含耕地0.0131公顷(0.1965亩)。
周集镇薛集村集东组、楼东组、高庄组、北庄组集体所有土地0.9604公顷(14.406亩)。其中:农用地0.9319公顷(13.9785亩),含耕地0.7495公顷(11.2425亩),未利用地0.0285公顷(0.4275亩)。
周集镇闸口村陈西组、陈东组集体所有土地3.1214公顷(46.821亩)。其中:农用地3.0924公顷(46.386亩),含耕地0.4063公顷(6.0945亩),建设用地0.029公顷(0.435亩)。
周集镇朱港村一组、三组、五组、八组、**组、**组集体所有土地2.3536公顷(35.304亩)。其中:农用地2.336公顷(35.04亩),含耕地0.1337公顷(2.0055亩),建设用地0.0176公顷(0.264亩)。
二、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将组织白莲乡、岔路镇、城**乡、范桥镇、冯井镇、冯瓴镇、高塘镇、**镇、花园镇、临淮岗镇、临水镇、孟集镇、**镇、彭塔镇、三流乡、石店镇、王截流乡、夏店镇、长集镇、****政府实施土地征收。白莲乡、岔路镇、城**乡、范桥镇、冯井镇、冯瓴镇、高塘镇、**镇、花园镇、临淮岗镇、临水镇、孟集镇、**镇、彭塔镇、三流乡、石店镇、王截流乡、夏店镇、长集镇、****政府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3〕16号)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确定的补偿安置费用,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将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支付给其所有权人,将搬迁、临时安置费用支付给搬迁人、被安置人。
****将按照《****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保障厅****财政厅******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8号)《****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六政〔2024〕28号)等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转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并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征地补偿安置到位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2024年12月1日前腾退土地、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并将被征收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相关权属证书移交给白莲乡、岔路镇、城**乡、范桥镇、冯井镇、冯瓴镇、高塘镇、**镇、花园镇、临淮岗镇、临水镇、孟集镇、**镇、彭塔镇、三流乡、石店镇、王截流乡、夏店镇、长集镇、****政府(联系人、联系电话见后)。****规划局将依据征地批准文件等,报****同意并公告后,集中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等的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对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但拒不按协议约定腾退的,****将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
三、公告期限和救济渠道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白莲乡、窑流村、楼后组;岔路镇、草楼村、楼元组,**村、**组、新塘组、大坝组、林一组;城**乡、城**渔业村、双台组、团结组,东岭村、南二组、南三组、南四组、南五组、南六组、南七组、东七组,关嘴村、枣林组、王元组、井塘组、龙三组、武庄组、砖井组、大塘组、庙岗组,老滩村、双一组、双二组、双三组、双四组、双五组、新一组、新二组、新三组、新四组、新五组、老一组、老二组、老三组、老四组、老五组、老六组、老七组、老八组、老九组、老十组、老十一组,**村、楼五组、长八组、长十组、长九组、双五组、双方组,汪集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十四组、十五组、十六组、十七组、十八组,王台村、王东组、王西组、王台组、杜台组、杜西组、蒋一组、蒋二组、蒋三组、大沟组、台南组、台北组、庙南组、庙北组、龙斗组、陆台组,望淮村、望淮三组、望淮四组、望淮五组、望淮六组、望淮七组、望淮九组、望淮十组、望淮十一组、望淮十二组、望淮十三组、望淮十五组、望淮十六组,**口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十四组、十五组,枣林村、桥头组、都庄组、徐店组,邹台村、湖一组、湖二组、湖三组、邹一组;范桥镇、老楼村、窑广组、四连组、屠庄组、联欢组、潘嘴组、冲北组,倪庙村、倪庙组、郢东组,顺和村、湖一组;冯井镇、八里村、下庄组,团山村、河岗组;冯瓴镇、冯瓴村、梨园组、井沿组,冯台村、时台组、九坊组、小台组、大沙台组、小沙台组,柳台村、**组、南台组、申台组、姚台组、范台组、聂台组、造林组、**组、沙滩组,民生村、窑厂组、梨园组、闸口组、坝拐组、民生组、小河组、尧台组、沟岭组、湖台组、尧厂组、大台组,淠西村、下圩组、时台组、龙台组、夏台组、李台组,秦台村、桑湾组、**组、牛台组、油坊组、新圩组、张台组、中心组、刘台组、尚台组、周台组、秦台组、汤台组、大树组、李台组,唐庄村、胡台组、大李台组,新台村、新沟组、**组、**组、大郢组、小湖组、五一组、**组;高塘镇、傅井村、堰湾组、腰庄组、新楼组、陈庄组、郑庄组、杨咀组、学校组、龙王组、户圩组、傅井组,高塘村、西巷组、祠堂组、塘西组,冀台村、前圩组、大台组、小台组、黑台组、南元组,尚塘村、庞桥组、新桥组,五里庄村、院墙组,张罗村、洪圩组、东庄组、后元组、罗郢组、蒋郢组、破楼组、韩庙组、张庄组、张民组、张罗组,朱老庄村、下庄组、三桥组、孙堰组、集南组、新庄组、朱庄组、东槐组;**镇、柏树林村,朱塔村、大湖组、顺河组;花园镇、高岗寺村、塘拐组、朱圩组,合立庙村、陈岗组、团结组、陈圩组,社岗村、赵台组、瓦门组、老圩组,姚楼村、下郢组、朱圩组、塘行组,圆觉寺村、许岗组、大庄组;临淮岗镇、后楼村、楼东组,临闸村、曹五组,刘台村、大五组、小二组、小三组、**组,上姜台村、上一组、上七组、任三组、上六组、任五组、任七组,双砖井村、岗头组、中心组、**组、**南组、**北组、红卫一组,张台村、张一组、张二组、张三组、张四组、李一组、李二组、李三组;临水镇、陈村村、陈西组、陈东组,何庙村、温南组、温东组、温北组、温西组、引东组、引西组,老郢村、南店组、曹圩组、庙西组、李圩组、大元组、姜一组、姜二组、姜三组、姜四组,李集村、老庄组、腰庄组、吕祠组、东圩组、南二组、南一组、南三组、南四组、南五组,李楼村、洼东组、洼西组、庙西组、后圩组、远郢组,临水村、七组、八组,三郢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十三组,司口村、十一组、六组、五组、四组、集南组、前圩组、圩西组,司圩村、马厂组、九庙庄组、下郢组、庙台组,王岗村、一组、二组、三组、老胡组,魏岗村、三组、岗五组、一组、二组、坝池组、新庄组、赵岗组、宁庄组、王庄组、彭岗组,吴台村、新庄组,张楼村、张西组、张中组、敖圩组、潘东组、刘东组、王庄组、程庄组、**组,张庙村、后刘组、前刘组、下庄组、金西组、**组、**组、老庄组,赵台村、付庄组、小庄组、许庄组、张庄组、赵四组、赵三组、赵二组、赵东组、赵西组;孟集镇、姜嘴村、姜嘴组,南汪村、**组,中心店村、南楼组、北庄组;**镇、**庄村、刘岗组,周岗村、草庙组;彭塔镇、慈佛寺村、砖井组、前楼组、后楼组,高楼村、塘坎组、上郢组,彭塔村、堰边组、赵怡组、刘老庄组,千金田村、新平组、**组、乔岗组、湾坎组,顺河村、**组、东洼组、从圩组、六堰组,松台村、王行组、凡台组、黄台组、**组、西圩组、陈台组、李楼组、唐庄组,西隐贤村、徐台组、刘台组、黄台组、**组、陈台组、东李台组、东滩组、**组、楼台组、建设组、王台组、谢台组、胡台组、西台组、洼窝组、后滩组、下台组、上台组、中心组,赵圩村、护仓组、爱仓组、桃元组、孙圩组、幸南组、幸北组、中心组、团结组、庙西组、赵圩组、埂头组;三流乡、九丫槐村、堰头组,老集村、江郢组、三墩组、乌岗组、上庄组;石店镇、高庄村、孙塘组、甄庄组、戈圩组、关庄组,井岗村、后郢组、陈洼组、前庄组、后庄组,桥岗村、路圩组、望岗组、张岗组、杨嘴组,双庙村、高楼组、古堆组、前郢组、雷元组、双庙组、楼元组,水晶宫村、二堰组、树林组,五塔寺村、花元组、兰桥组、戈湾组、潘坟组、南郢组、后庄组、双龙组、新店组、花园组、西毛组、南塘组;王截流乡、陈郢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一组、十二组,东湾村、五组、六组,李郢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十四组,王楼村、六组、七组,下楼村、九组、十组;夏店镇、民安村、前台组、櫆台组;长集镇、大墩村、同义组;周集镇、大成村、刘祠组、祠西组、双台组,富矿村、沟北组、庄台组、沟西组、下塘埂组、圩里组、杨庄组,黄杨村、高原组、双台组、关南组、李台组,蒋郢村、汪一组、汪二组、蒋二组、蒋三组、老二组,燎东村、沟里组,燎西村、胡东组,卢庙村、郭西组、郭东组、郭店组、南台组、**组、孙台组、巷西组、老台组、小台组、高场组、庙西组、**组、圩东组、中心组、巷中组,倪岗村祠后组、朱庄组、刘庄组、薛庄组、五组、六组、七组、四组、三组、倪西组、倪中组、孙东组、孙西组、下庄组,**村、黄岗组,薛集村、集东组、楼东组、高庄组、北庄组,闸口村、陈西组、陈东组,朱港村、一组、三组、五组、八组、**组、**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以及土地使用权人(仅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征收土地批复行为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单位:
****政府, 联系人:张伟, 联系方式:0564-****001;
****政府, 联系人:汪志辉, 联系方式:056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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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