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项目--居民小区垃圾分类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庐州大道168号
中标(成交)金额:52.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项目--居民小区垃圾分类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市** 服务要求:拟对中心**三个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市场化运行服务。每个小区建设垃圾分类亭2座、智能垃圾分类投放设备1座、有害垃圾回收箱1座,并对生活垃圾分类,其他垃圾按小区原清运模式收集、运输、处置;对有毒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理;厨余垃圾进行分拣、收集、运输等;对可回收物进行处置,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按考核办法进行验收,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肖燕、周春龙、盛建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0.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
3.1 **县榴城镇苏集村垃圾分类试点运营服务项目;
3.2汤池镇2023年垃圾分类和**化利用项目;
3.3汤池镇2024年垃圾分类和**化利用项目。
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083)提出投诉。
5.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碧阳大道90号
联系方式:0559-****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幢1101-1102、1117-1118号
联系方式:0559-****4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
电 话:0559-****406
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