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市道路客运市场化经营活力,推进**市道路客运行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拟结合市际包车经营权到期重新许可实际,开展**市市际包车运力投放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事项
本次招标**市市际包车运力,设置一个区间标段:运力区间为10-40个市际包车运力指标,设6个中标名额,评分前6名为中标人。评分排名前3名的中标人可在区间范围内自行确定市际包车运力指标数量(不超过投标时明确的拟申请运力指标数量);其他中标人仅可选择获得承诺中标后注销的现有市际及以上客运指标数量(不超过企业投标时明确的拟申请运力指标数量),或承诺一次性投入全新车辆数对应的指标数量,或10个运力指标(首次投入不低于10个运力)。
如排名分界线出现同分者,则按照标前分由高到低认定(标前分一致的,依次按照标前分各项分数从高到低认定,标前分各项分数全部一致则按照评标分从高到低认定,以此类推)。
运力区间(个) | 中标名额(个) | 每中标名额获得运力数量(个) |
10-40 | 6 | 评分排名前3名的中标人可在区间范围内选择市际包车指标数量;其他中标人仅可选择获得承诺中标后注销的现有市际及以上客运指标数量(不超过企业投标时明确的拟申请运力指标数量)或承诺一次性投入全新车辆数对应的指标数量或10个运力指标。 |
注:每中标名额实际可获得指标均不高于企业投标时明确的拟申请运力指标数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取得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投标人投标。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五)需在规定时间内投标登记。
三、其他要求
(一)企业对应本次招标所获运力指标投入的车辆不得包含本企业在2020年及2021年县际客运指标、2023年两次市际客运指标招标中中标承诺投入或已投入的车辆。
(二)企业对应本次招标所获运力指标投放车辆时,可使用企业名下已有营运车辆(不含3.1所述车辆),除此之外,其他投入车辆需为全新车辆(全新车辆指车辆在办理《道路运输证》时,行驶证注册日期不超过一年,机动车登记证上无过户信息的一手车辆,且车辆未办理过《道路运输证》,下同)。企业中标后应及时办理运力投入,所获运力指标在有效期范围内需全部完成运力投入。未在行政许可决定书规定的时间内足额投入车辆的(以办理《道路运输证》为准),将收回中标人本次中标的未按要求投入车辆的运力指标,并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参加**市包车客运运力投标。
(三)本次投入市际包车指标有效期6年,自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算。对应投入车辆提前退出营运的,仅可购置全新车辆,原投入车辆退出营运180天以上未按上述要求购置车辆更新的,相应指标收回注销。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投标时承诺可合并重组**市现有客运企业的,中标后完成合并手续方可办理许可(必须包含2家及以上已取得客运经营资质企业),被合并客运企业已办理《道路运输证》车辆(不含3.1所述车辆)可视同投标人已有营运车辆办理投入手续。
(五)本次招标中标后每年未发生亡人事故、未被限期整改、未被查处非法营运(含利用无道路运输证车辆从事营运的)及挂靠(或变相挂靠)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可在次年新增不超过本次中标数量10%的市际包车运力(新增数量累计不超过本次中标数量10%),有效期至本次中标运力有效期截止日期。
四、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进行投标登记,须提供以下资料加具封面并装订成册后,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公司****(地址:**市**区站南路15号之一7楼7-2号会议室)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一)《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见附件1)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见附件2)
(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登记的可不提供)(见附件3)
(五)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登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银行汇款后,凭汇款流水截图及投****公司现场进行投标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五羊支行
银行账号:360********00079432(交纳招标文件费账号)
地址:**市**区站南路15号之一7楼7-2号会议室
联系人:倪先生、020-****5581
汇款注明:《2024年**市市际包车客运运力投放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25日9:00~12: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地址:**市**区站南路15号之一7楼7-2号会议室(白****银行旁停车场进入)),提前或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站(http://jtj.****.cn/)发布。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不足标段中标名额时,招标人有权采取以下方式之一:
(一)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投标登记时间。在**的投标登记内,已投标登记的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二)依法重新招标(标段未达到最低投标人要求)。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站南路15号之一512室
邮编:510010
联系人:倪先生
电话:020-****5581
邮箱:****@qq.com
招标人:****
地址:**市天**二路1号
邮编:51062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0-****0150
附件
1.投标登记申请表(点击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模板)(点击下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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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