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选取2024年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检测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4年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检测单位。
二、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达到国家规定卫生标准,改善我县青少年近视防控条件,决定对我县47所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的777间教室中抽出78间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数据及检测报告。检测费为1500元/间,项目经费为11.7万元。
三、选聘内容:选聘一家检测机构单位,负责实施项目检测及后续相关服务。
四、采用评标方法
采用报下浮率最接近基准下浮率确定中标单位(基准下浮率为下浮率均值)。若出现多个下浮率差值一样的,则取报下浮率百分比高的单位中标。若报下浮率完全一致的,由选取人根据单位资质实力等相关因素选定中标单位。
五、报名要求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公司报名。
六、报价函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报价函必须有国家收费依据文件、报价下浮率(按国家标准下浮,报下浮率必须在5%-20%之间,含5%、20%)和报价数(下浮率和报价数不一致,视为报价无效)。检测费****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材料****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政府部门审批金额为准;****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中标价格为准)。
七、投标单位资格:本次要求应聘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照明环境检测资质和检测能力。
八、报名资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交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报价函用档案袋单独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四)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五)相关业绩合同;
(六)相应资质证书;
(七)材料提交人须为报名单位正式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并提供本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备注:营业执照、法人或受托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查验,以上资料需复印清晰且加盖公章。
九、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教育局计财室3,联系人:朱萍,联系方式:0898-****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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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