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科技馆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科技馆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委员会****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区沱**路470号。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现有建筑为地上三层建筑,场馆用地面积6833.73㎡,建筑面积6582.95㎡。建设内容:改造科技馆主体建筑,包括陈列展示空间、公共服务空间、****服务区,以及室外展区及配套工程;具有**特色科技类展品设计及采购安装,估算总投资4500万。
2.3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应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00秒,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xx.****.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xx.****.cn)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xx.****.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2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委员会
地 址:**市**区长江东路101号
电 话:0838-****649
传 真:/
邮政编码:/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长**路一段37号
邮 编:/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83****224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新希望国际B座11层1110号
邮 编:/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028-****030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10月3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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