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35千伏以下(含35千伏)供电线路及其配套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经开区35千伏以下(含35千伏)供电线路及其配套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站塘路34号**建筑农民工创业孵化园 1-28
成交金额:折扣率为57.5%
评审报价:折扣率为5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备注 |
1 | **经开区35千伏以下(含35千伏)供电线路及其配套工程 | 沿**经开区市政****园区企业电力接入线路及其配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35千伏及10千伏电缆、架空线路、电力设备安装工程,及相应设备基础、管沟、工井、定向钻拖拉管、路面开挖及恢复等土建工程,以上内容以工作交办单的形式交办施工。 | 365日历天 | 乌秀 秀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03392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琳、袁庭洲、阮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宣酒大道66号、安****开发区宝城路299号,联系电话:0563-****922、0563-****011。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宣酒大道66号
联系方式:0563-****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开发区宝城路299号
邮箱:****@qq.com
联系方式:152****9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工、岑工
电 话:0563-****922、152****986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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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