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公司申请办理“互联网+”未来科技城项目DY01-05街坊07****幼儿园)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修改备案,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互联网+”未来科技城项目位于大铲湾片区金港大道以东,宗地号A002-0076。根据《**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许BA-2020-0028号)及《**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9〕1015号),本宗地用地面积809124.1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新型产业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其中教育设施6.7万平方米(含36****学校1所,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18班幼儿园1所,建筑面积0.6万平方米;其他教育设施3.9万平方米)。
DY01-05街坊07****幼儿园)位于大铲湾片区支路二与支路三交汇处东北侧,根据该项目《**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建许字BA-2022-0015号),规定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幼儿园,建筑最高高度13.2米,地上3层,地上机动车停车位3辆。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详见附件):
总平面图根据平面楼梯间、风井等调整相应修改,补充表达绿化范围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2日)
(二)公示地点:
1.**市前海e站通大厅(地址:**市前海深港**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中心)
2.“互联网+”未来科技城项目DY01-05街坊07****幼儿园)施工现场
3.****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2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市前海e****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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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