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北区公用工程改造项目制氮站招标 | 标段(包)编号 | ****001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10-3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11-02 | 发布时间 | 2024-10-30 |
****北区公用工程改造项目制氮站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0-30 15:28 公示结束时间:2024-11-02 15:28
本****北区公用工程改造项目制氮站招标(招标项目编号:
****),****委员会评审,确定****制氮站招标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制氮站招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林德****公司 | 355597.00 |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要求并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 180 |
2 | ******公司 | 263757.40 | 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 | 180 |
3 | **开利****公司 | 281884.00 |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要求并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 180 |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林德****公司 | 响应 |
2 | ******公司 | 响应 |
3 | **开利****公司 | 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自治区****工业园区
联 系 人:郭颂民
电 话:0474-****09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综合楼16层
联 系 人:郭科 刘书伟 冀果果
电 话:157****517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