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发布的****2024-2026两年度零星招标代理机构询价公告(以下简称 原公告 ),现做出如下变更: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0:30 变更后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1:30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0:30 变更后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1:30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现对****2024-2026两年度零星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进行询价补遗,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本次补遗文件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询价文件》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详细评审 中“2 项目管理机构”中“1、项目负责人:****协会认可中级或以上招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2、技术负责人:****协会认可初级或以上招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得3分;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3、专职技术人员:每具有1****协会认可初级或以上招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并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得1.5分;本项最多得6分。4、每具有1名具有有效的“**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证书”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证书”的人员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修改为:“1、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国家级注册资格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方章)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证或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圆章)得3分;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3、专职技术人员:每配备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及**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证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圆章)的人员得2.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1、询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至2024年11月4日11时30分,询价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2、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 |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