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年产80万吨烯烃项目聚乙烯装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4-10-30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4-11-04 |
****年产80万吨烯烃项目
聚乙烯装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年产80万吨烯烃项目聚乙烯装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招标人和业主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建设工期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80万吨烯烃项目聚乙烯装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
建设地点:**自治****工业园区
2.2招标范围:****年产80万吨烯烃项目聚乙烯装置是从聚合级乙烯、1-丁烯、氢气送入界区开始,至获得合格的聚乙烯颗粒和其他副产品,主要包括:催化剂制备和进料系统、聚合反应系统、离心机进料系统、粉料干燥系统、己烷净化系统、蜡回收系统(包括装卸站)、己烷/母液罐区、助催化剂储存和卸料系统、挤出机系统、粒料均化系统等工艺单元和装置变配电所、机柜间、雨淋阀1、雨淋阀2、装置管廊、界区给排水、污染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等辅助设施组成。
投标人负责上述聚乙烯装置范围内的工艺、总图运输、静设备、动设备、管道、建筑(地基处理/结构/建筑)、仪表与自控、电气、电信、暖通、给排水、HSE、消防、分析化验、工程实体6S等所有专业或系统的EPC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聚乙烯装置建设所需的项目管理、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工程详细设计、采购、施工、单机试车、工程中间交接、联动试车、投料运行、培训、服务、保运直至完成性能考核合格后,向招标人办理工程移交,并配合、协助招标人完成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详见第五章《工作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2.3 建设工期:2026年12月31日前产出合格产品。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以及工程所在地施工环境等因素自报工期,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工程进度各关键节点完成时间,2026年12月31日前未产出合格产品的,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30万吨/年及以**密度聚乙烯EPC工程总承包或Hostalen ACP**度聚乙烯详细设计经验。
3.4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5年及以上化工项目项目经理的经验。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均不允许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上任职。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以上人员应是投标人的在册职工,且须提供连续近两年的社保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有上述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不超过2家。
3.7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全质量事故,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无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未与**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禁止交易的信用异常行为或事项。
3.8 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站中,不存在黑名单限制或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查询)。
3.9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查验原件,如若发现所提供资料无效,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4.投标人业绩
4.1 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应具有年产30万吨及以上规模Hostalen ACP**度聚乙烯装置工程详细设计业绩,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应具有年产30万吨及以上规模Hostalen ACP**度聚乙烯装置施工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4.2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年产30万吨及以上规模Hostalen ACP**度聚乙烯装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设计负责人具有年产30万吨及以上规模Hostalen ACP**度聚乙烯装置工程详细设计负责人或设计经理的业绩。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年产30万吨及以上规模Hostalen ACP**度聚乙烯装置工程施工负责人或施工经理的业绩。
业绩时间及证明材料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装置建成投运时间为准,装置应稳定运行一年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验收证明及业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合同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等;业主证明材料要包括装置稳定运行一年以上证明等。若联合体方式共同签订合同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的在册职工,且须提供连续近两年的社保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存在业绩造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管理。招标人保留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9:00起至2024年11月4日18:00止,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com)注册账号(客服电话:****210777,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账号注册成功后,****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zb.****.com),于页面右上角“工具下载”中下载“****集团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中报名并打款至“标书费虚拟账号”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标书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打款至虚拟账号,否则交易平台视为报名不成功,虚拟账号在投标管家中完善开票信息后即可显示)。
5.2标书费打款为个人账户的,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均需办理);标书费打款为企业账户的,报名阶段暂不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的办****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干将APP”并注册账号,登陆干将APP后,申请CA数字证书,申请成功后登陆电子招标平台绑定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CA办理”及“服务中心”。****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数字证书申请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210777,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5.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后可自行登录所登记邮箱下载电子发票。
5.4报名时所登记的开票信息必须准确,此开票信息为开具标书费电子发票及后期中标服务费专用发票信息使用,请填写后认真检查是否有误,如投标人所录入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错误,修正前不予开票。
6.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9:00(**时间)。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集团投标管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视频****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前请仔细阅读投标知情书,上传完成后生成的投标回执将作为投标文件成功上传的唯一证明。
6.3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录“投标管家”查看开标结果。
6.4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安排人员跟踪开标情况,及时处理开标过程中产生的澄清等问题,如无法取得联系,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公共****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中国矿用物资网(www.****.com)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集团****公司****办公室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郑献荣/王伟
联系电话:0477-****733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李经理
联系电话: 0531-****5735
地 址:****市**区日兴大厦A8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