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一、项目名称
****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投标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位单位驻地且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所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服务地点位于**省**市**区,服务内容为:****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供货合同期限不超过2年,每年签订1次,期限12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一年一签。每年预算经费约为12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可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供应商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本辖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的供应商,于 2024年10月30日至 2024年11月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市**区百旺大道42****中心研发办公楼5楼03号(******公司)报名登记。
(一)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计划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市**区百旺大道42****中心研发办公楼5楼03号(****) 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300 元,售后不退。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市**区百旺大道42****中心研发办公楼5楼03号(****)。
(二)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等发布。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
联系方式:邱先生189****0045 0751-****258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市**区百旺大道42****中心研发办公楼5楼03号
联系方式:杨小姐159****4506 075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