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市**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市**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巴****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巴****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区;
2.2建设规模:****处理厂潜污泵6台,鼓风机4台,离心脱水机2台,循环齿耙式格栅除污机,砂水分离 器等设备,改造蓄水水池4000m3, 增设污泥处理设备、在线监测和自动控制器等。更换膜组件135套,风机142套,泵273台,一体化设备箱91套、智慧平台升级46套以及在线监测设备268套。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全过程配合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计划工期:施工335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级别)建造师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和项目的全面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31日 开始登陆:**市政务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n)“公共**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26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区国资大厦2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冉先生
电 话: 0827-****62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铭筑 **市**驿区悦来街59号三楼308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梁先生
电 话: 028-****065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0月3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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