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财政局】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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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岗乡水口村组**新村基础设施自来水饮水工程改造,招携镇饶坊村智能风控双孢菇大棚提升工程等9个项目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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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913********231 |
投资额(¥3,630,875.18元) |
工程造价咨询 |
3日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评审服务费计费基价按工程审核价采用分档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包括基本审核费和核减审核费两部分。基本审核费按工程审核价计取,其中:2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工程审核价的0.16%计取,基本审核费最低800元;2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项目按0.15%计取;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项目按0.14%计取;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的项目按0.13%计取;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项目按0.12%计取,5000万元(含)以上按0.1%计取。核减审核费:采用统一比例计算,按审减额0.7%计算,(审减率10%封顶。如审减额超过送审金额10%,按10%计费)。****审计局复审的误差率不得超过3%,无重大偏差以及漏项,如误差率超过3%以上,不支付该项目评审费。 |
谷岗乡水口村组**新村基础设施自来水饮水工程改造,招携镇饶坊村智能风控双孢菇大棚提升工程等9个项目,坐落在**省**市**县,预算评审,送审金额 ****875.18元。不要求来现场勘察。 |
2(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2(个工作日)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查看资质等级树 |
无 |
无 |
邀请直选+随机 |
****公司,****公司,中审****公司,**元丰****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
财政性资金 |
2024-11-04 17:30:00 |
线上选取 |
2024-11-05 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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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一年内累计2次不****公司选取,评审中心暂停其6个月参与资格,一年内累计4次,终止财政评审业务。2、中选单位收到中选通知书后两个工作日(48小时)内,中选公司安排注册造价师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属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和资质证书原件进行身份核验且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签定合同,逾期视为放弃。 3、预算评审项目需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结算评审项目需在现场核实工程量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 4、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后1天之内完成预、结算核对工作,核对完成后1日内出具审核报告。 5、禁止转包、卖包,提供虚假材料。****公司人员参审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不支付评审费用,并备案打入黑名单处理。6、根据行业服务成果备案要求,中介机构需达到行业规范的条件要求(每个专业不少于3名具备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7、****财政局签订委托评审合同并及时上传,累计两次未及****评审中心暂停其6个月参与资格。 |
暂无附件 |
****中心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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