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2024-10-30 17:00:00
项目名称 | ****公司51%股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9月2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0月30日 | ||||||||||||
挂牌价格 | 2300万元 | 保证金 | 100万元 | ||||||||||||
标的情况 | |||||||||||||||
标的企 业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公司,类型:****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为4,000.00万人民币。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9,459.72 万元,负债总额4,954.74 万元,净资产4,504.98万元。具体详见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3)第2718号评估报告。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省白沙****农场**街2号办公楼二楼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詹兴球 | ||||||||||||
成立时间 | 2016年10月26日 | 注册资本 | 4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030MA5RDCNF3Q | 所属行业 | 农业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茶叶制品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林木种子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茶叶种植;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开发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酒店管理;餐饮管理;茶具销售;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集团有限公司 | 51% | |||||||||||||
2 | ****公司 | 49% | |||||||||||||
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 ****公司股东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2023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年12月31日 | 5,619,873.18 | -5,236,134.20 | -5,236,134.20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72,628,245.22 | 54,206,154.29 | 18,422,090.93 | |||||||||||||
审计机构名称 | ****事务所(特****分所 | ||||||||||||||
2024年7月财务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4年7月31日 | 2,247,708.31 | -3,125,305.38 | -3,125,305.38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度报表 | 59,604,636.08 | 43,864,351.11 | 15,740,284.97 | ||||||||||||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详见重大事项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沃克森(**)****公司 | |||||||||||||
评估报告书号 | 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3)第2718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9月30日 | ||||||||||||||
核准(备案)号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 ||||||||||||||
标的评估值单位:万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9,459.72 | 4,954.74 | 4,504.98 | |||||||||||||
转让标的对应 评估值 | 2297.54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19362X7 |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区**大道103****广场四楼 | ||||||||||||||
类型(经济性质) | ****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
重大事 项披露 | 1.受让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344.7元(截至2024年8月25日)债权及其中163万元借款截止付清之日的利息(年利率7%)转让由受让方继续享有,受让方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其所承继债权对应的价款〔债权对应价款=****344.7+****000*7%/360*N天(自2024年8月26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合计天数,包含2024年8月26日及付清之日当日)〕。 2.双方应共同配合,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且受让方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及出资清偿标的企业尚欠转让方所有债务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3.标****集团****公司****公司林业用地1945.74亩、胶厂厂房1819.27㎡附带工业用地22.68亩,股权转让成交后,****集团****公司****集团对外租赁土地租金标准重新签订土地及厂房租赁合同。 4.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标的企业存在股权质押担保事项,截至本次股权转让挂牌日,转让方已经解除该股权质押担保事项。 | ||||||||||||||
转让方 承诺 | 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有权利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股权; 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5、转让方已按照国有产权交易相关规定于2024年8月22日在**产权交易网进行了转让信息预披露,预披露时间已满20个工作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海****管理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视为违约。 2、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手续,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自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割日之间产生的盈亏及风险损失均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4、同等条件下,原股东享有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公****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或双方视交易情况实际约定的办理。 6、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标的交割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竞买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项目竞买保证金100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及交易价款一次****交易所指定账户;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股权转让款。 3、****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 号:340********700004651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省**县 | ||||||||||||||
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报名手续、违规条款 | |||||||||||||||
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 | 一、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股东参与报名,优先购买权应在场内行权,即在公告期内应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二、公告期满,采用以下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1)若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无论该****公司股东,****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网络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从而确定为受让方。 (2)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且均为非股东竞买人(普通竞买人),由各普通竞买人以挂牌价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3)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公司股东(股东竞买人),由各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股东竞买人可在竞价过程中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四、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五、竞买人在竞价前请****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六、重要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视为违约。 2、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手续,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自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割日之间产生的盈亏及风险损失均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4、同等条件下,原股东享有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公****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或双方视交易情况实际约定的办理。 6、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