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平政办发〔2023〕6号文件,参考《****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委托就2024年**港镇公共机构垃圾集置点厢式化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预算金额:20万元
四、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2024年**港镇公共机构垃圾集置点厢式化改造项目 | 20 | 20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划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行业对应) (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公告时间、招标文件依法获取方式等
(一)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17:00 时前,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政府“最多跑一次”行动,报名资料发送电子复印件至电子邮箱(****@qq.com)。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73-****6570。
(三)报名时所需提供资料如下:
企业营业执照、小微企业声明函、企业法定代表的授权书、报名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等以上资料复印件发送至报名邮箱并及时联系采购单位确认。
(四)报名截止时间后不接收报名。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七、投标保证金: 无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19日14时00分(**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市胜利路1****广场1单元18楼(********公司),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1月19日14时00分在**市胜利路1****广场1单元18楼(********公司)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市**港镇翁金线星华段388号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0573-****6773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胜利路1****广场1单元18楼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573-****657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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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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