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华利液压设备有限公司年产四柱举升机1200台、拖车1200台、大梁校正架200台、打猎架200吨、石油机械配件150套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73837P | 建设单位法人:周琍嫔 |
周琍嫔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街道**东路17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四柱举升机1200台、拖车1200台、大梁校正架200台、打猎架200吨、石油机械配件150套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街道**东路179号 |
经度:121.198********223 纬度: 31.908********6668 | ****机关:****区管委会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05 |
海开审环〔202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3-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73837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373837P | 验收监测单位:**尚高****公司 |
****0684MABPG2YE3K | 竣工时间:2024-06-2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hjjc.com/col.jsp?id=10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如果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依法报我委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租赁****公司从南往北第二、第三、第四跨生产厂房,地址位于**街道**东路179号,用地面积5550m2,总投资额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设备为铣床、车床、刨床、弯管机、抛丸机、剪板机、电焊床、冲床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未变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料-检验-下料切割-金加工-折弯-焊接-抛丸-喷塑-装配出厂 | 实际建设情况:未变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切实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购低噪声设备,并将强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同时采取有效消声、隔声措施,并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2、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市海****公司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处理厂接管要求。 3、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有组织废气控制措施,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规范的要求。同时加强无组织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规范的要求。同时加强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有效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污染物执行标准见《报告表》表3-5~3-7。排气筒按规范进行设置。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其他固废妥善处理。各类固废的处置均须按相关固废管理要求办理相关转移和处置手续。 5、加强生产管理,实行清洁生产,确保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对环境风险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 6、根据《**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实际选用低噪声设备,现场设置隔声、减震措施,噪声达标排放,详见检测数据。 2、已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接管至**市海****公司处理,详见检测数据。 3、本项目已落实各项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排放标准,详见检测数据。由于验收期间企业未达到环评要求的生产负荷,排气筒进口浓度较低,因此,废气的处理效率不作评价。 4、项目设置10m2危废仓库一座和50m2一般固废仓库一座,并已按苏环办[2019]327号等文件落实各项配套措施。项目产生的危废均委托****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处置相关规定和流程。生活垃圾委托**市**卫海****公司清运处置;钢材下脚料、边角料、不合格钢材、焊渣、废钢丸、集尘、废滤袋委托******公司处置;喷塑粉末回收利用。 5、已对厂区相关区域进行防渗设计。企业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备案证(备案号:320614-2024-084-L)。 6、已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你公司必须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一并投入试生产。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投产前须办理相关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对照《固定污染源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1号),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3311】金属结构制造,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属于二十八、金属制品业33 结构性几十年胡制品制造331中“其他”,实施登记管理(登记号为:****)。本项目正在落实自主验收手续。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96 | 0 | 0 | 0 | 0.096 | 0.096 | |
0 | 0.289 | 0 | 0 | 0 | 0.289 | 0.289 | |
0 | 0.0384 | 0 | 0 | 0 | 0.038 | 0.038 | |
0 | 0.0067 | 0 | 0 | 0 | 0.007 | 0.007 | |
0 | 0.0576 | 0 | 0 | 0 | 0.058 | 0.05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01 | 0 | 0 | 0 | 0 | 0 | / |
0 | 0.0507 | 0 | 0 | 0 | 0.051 | 0.051 | / |
0 | 2.2065 | 0 | 0 | 0 | 2.207 | 2.207 | / |
0 | 0.0058 | 0 | 0 | 0 | 0.006 | 0.00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化粪池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配套除尘器(滤筒除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滤筒除尘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
2 | 配套除尘器(布袋除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布袋除尘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
3 | 配套除尘器(滤筒除尘)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 滤筒除尘 | 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 |
4 | 滤筒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 滤筒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 | 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基础、软连接、隔声门窗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减震基础、软连接、隔声门窗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其他固废妥善处理。各类固废的处置均须按相关固废管理要求办理相关转移和处置手续。 | 项目设置10m2危废仓库一座和50m2一般固废仓库一座,并已按苏环办[2019]327号等文件落实各项配套措施。项目产生的危废均委托****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处置相关规定和流程。生活垃圾委托**市**卫海****公司清运处置;钢材下脚料、边角料、不合格钢材、焊渣、废钢丸、集尘、废滤袋委托******公司处置;喷塑粉末回收利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生产管理,实行清洁生产,确保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对环境风险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 | 已对厂区相关区域进行防渗设计。企业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备案证(备案号:320614-2024-084-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1、供水依托租赁方已安装现有设施 2、排水依托租赁方已安装现有设施。环保责任主体:****公司。 3、供电依托租赁方已安装现有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 |
环保搬迁
本项目产品为四柱举升机、拖车、大梁校正架、打猎架、石油机械配件,属于金属制品制造业。 《**市关于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通办〔2021〕59号)中“2.装备制造”,行业目标如下:**企业亩均工业产值≥120万元/亩、亩均税收≥13.3万元/亩。禁止引进纯电镀项目(为本地产业配套的“绿岛”类项目除外);禁止引入涉及含氰电镀、含氰沉锌工艺的项目。**含涉重电镀工序的****园区,工艺、装备、清洁生产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开展装备制造行业的VOCs专项整治。2023年底前,现有园区外含涉重电镀工序企业完成限期整改或搬迁入园;建成一批电镀行业“绿岛”示范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纯电镀、含氰电镀、含氰沉锌等工艺。本项目喷塑固化产生的VOCs,经滤筒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能够达标排放。 |
/ |
区域削减
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落实区域削减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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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实施最严格海洋**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进一步从严管控围填海,严格保护自然岸线,整治修复受损岸线,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严禁违法侵占河道、围垦河道、非法采砂,注重沿海滩涂**保护,加强渔业**养护,建立渔业**保护区域,控制海洋捕捞强度。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地建设,严格落实用海项目生态补偿制度。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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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禁止**、扩建、法律法规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为金属制品制造行业,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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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工艺及规模等组织生产,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纺织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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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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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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