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三建****]**三建********集采项目****2024年至2025年登高车设备租赁采购标段1采购公告
****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至2025年登高车设备租赁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2024年至2025年登高车设备租赁采购;
2、采购编号:****
3、采购内容:**三建****公司2024年-2025年度项目门窗及幕墙安装使用登高设备询价采购,根据各个项目实际需求匹配使用设备,本次询价登高车包括曲臂车、垂直升降车,详见清单。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证明)、一般纳税人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不低于一份15万元设备租赁类似业绩并附该业绩不低于10万元转账记录或发票记录。
3、需提供最新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若企业出现违约、投诉、处罚等情况,视为废标。
4、****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cn/)(以下简称:招采平台)已申请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三、报价方式
2024年11月 08日上午9:00****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报价清单扫描件(需盖章)及资格要求资料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并在“参与报价”处点击“导出EXCEL”,在导出的表格内填好报价后,再点击“导入EXCEL”,完成线上系统报价。
五、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551-****4014。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551-****4014。
六、评审办法
本****一中标人。
七、重要提示
8.1如遇投标单位报价相同,按**建工电子化招标平台系统自动判定的排名第一确定为中标单位。
8.2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则招标人按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以上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8.3若投标单位在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上传的报价单价格与“参与报价”线上价格不一致,则取其低价作为评标价。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5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8.6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银行保函)的;
(5)**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8.7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8.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投标人未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处上传报价清单(可以不盖章)及资格要求资料的;
(2)、投标单位修改报价清单内容进行报价的;
(3)、投标单位不满足询价公告第二条“报价单位资格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