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拟对********中心保安业务外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中心保安业务外包项目
3.招标人:****
4.招标代理机构:****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心保安业务外包项目,采购预算为含税233万元,服务期为2024年12月5日起至2026年12月4日,本次招标详细的技术规格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具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
2.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的;
3.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1)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4)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人员相互任职或工作情况的;
(5)当前处于停业状态的;
(6)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投标限制期内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处于破产状态的;
(9)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的;
(10)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
(1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存在经济刑事案件的;
(12)近3年内,投标人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受过行政主管部门以下行政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13)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有****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14)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与其他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为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09:3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市**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B座21楼5号招标部现场获取或通过网络获取。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份(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收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复印件)。
注:⑴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⑵投标人递交报名资料时,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有行贿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存在上述行贿信息,将不接受其投标报名,并填写《供应商筛查表》留档备查。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招投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
特别提示:此项目招标公告仅以以上媒介发布的为准,请予以谨慎辨别。
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1日13时30分(**时间)至2024年11月21日14时00分(**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14时00分(**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14时00分(**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六楼602会议室(**市**区丝绸路286号)(本项目开标室)。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丝绸路286号
联系人:乔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B座21楼5号
联系人:张女士